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

“因果报应,我深信不移!”——嘎玛庭审第三日,被判15年。




“因果报应,我深信不移!”
——记嘎玛庭审第三日,被判15年。



昨天,是嘎玛被庭审第三日。最后陈述结束时,嘎玛站起来鞠躬,感谢法庭给了说话的机会,原以为永远没有这个机会;感谢押解他的狱警,给添了麻烦。之后他说:“一个黄疸病人看雪山是黄的,但雪山永远是白的。因果报应会有的,我相信因果报应。”却被法官呵斥,众亲友泪如雨下。

被捕之前,嘎玛健壮如牦牛,总是呵呵笑着,但说话总像连珠炮。而半年后的现在,当他出现在法庭上,他的妻子,珍尕,以及他的几位亲友心碎欲裂,因为没有人能认出眼前这个穿着印有067黄色囚服的、后背清晰显露脊椎形状的憔悴男人,会是消失半年多的亲人嘎玛!

他的左耳几乎听不见了,视力模糊了,记忆力也下降,说话缓慢,若是被法官打断,他就想不起从何说起。他们到底给他强塞的是什么药物?竟然可以让眼睛和耳朵都出血!他们到底用尽了多少酷刑?就为了迫他承认那莫须有的罪名!

庭审第二日,嘎玛依然平静,只有一次,当法庭否认对他有刑讯逼供,拿出这个那个“证据”时,他情绪激动过,拍着腿大声说:“我再也不要听这么可笑的东西。” 二次庭审竟然直到24日凌晨1点才结束。漫长的过程,浦律师曾经请假,到寄存处取胰岛素注射,他有糖尿病。

凌晨1点,嘎玛被带走之前,他微笑着对律师说:“一定要保重身体。”两位律师亦说“你要保重身体”。嘎玛还回头望着妻子和几位亲友说:“好好做自己的事情,不要为我担心,不用担心。”然而他被带到法庭时,被带出法庭时,目光都在全场寻找着亲人和友人,那样的情景令人肝肠寸断。

因果报应,如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嘎玛的名字。“因果报应,我深信不移”,他又用藏语说了一遍。六十多岁的藏人翻译,看着法官和公诉人,语气加重地把这句话译成汉语。这位老翻译,身体不好,平时两天吃一小瓶救心丸,而这三日,一天吃两瓶救心丸,“不公正啊,”他生气地叹道。

两位律师,浦志强和李会清,竭尽全力,依法力争,然而“秀才碰上兵”!但律师说不是“兵”实为“匪”。在结束口头辩论意见时,浦律师告诉法庭:“在这两天的庭审中,虽然我们感到很是屈辱,但我们一直在捍卫着尊严。”而且,律师已经看到,“快刀已举过了头顶,须臾即将斩下”。

判了,15年!这是焉耆这个地方法院能判的最高刑罚,目睹枉法过程的友人说“良心泯灭得多么彻底,显而易见”。嘎玛当场就说要坚决上诉。他很镇定,昂首回监。而妻子珍尕悲愤哭喊:“还有没有王法?!这个社会怎么了?!好人怎么这么难当?!他给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了那么多好事!”

法警过来制止,珍尕气愤地说:“我们家已经被抓了五个了,连我也一起抓走吧!还有两个女儿,也一起带走!”两位律师顿时泣不成声。浦志强这位高大的汉子发出狼嚎一样的悲声。后来他握着珍尕的手,泪流满面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可是,那印章干爽的判决书,早已是结果。

哪里该是律师致歉!这三日的庭审过程全然是一场枉法过程,控方一切漏洞百出、“暂不采用”的“证据”被直接宣布为“合法、属实”,辩方详实确凿的质证以及取证要求直接被否决为“不合法”,究竟是谁在践踏这个国家的法律?这三日的庭审,已经让事实广为人知,已经让真相得以呈现,司法的耻辱啊,这些傀儡法官、“十佳”公诉人等一干人有何颜面苟活世上?

有句话:人在做,天在看!有句话:人在做,因果在看!王力雄发推说“我之所以把中国的法官视为最无耻的群体,是因为其他的无耻者群体都不会像法官那样虚伪。每一个昧着良心的法官心里都对是非曲直再清楚不过,但是却要在法律和正义的旗号下去当围着主子赏赐的骨头摇尾的走狗” 。

王力雄继续发推说“昨天先看到浦志强在推特上称赞焉耆法院,表示心存感谢,随后看到焉耆法院判决嘎玛15年徒刑。我相信那不是焉耆法院自己的决定,那些法官只是执行上级早有的决定。他们对自己开脱的理由就是‘要吃饭’,然后便心安理得地去做所有违背法官职业和人类良心之事。”

祝刽子手们每日每夜地抱着金饭碗好过吧,祝一个个刽子手每日每夜地抱着金饭碗好过吧。西藏古老的《萨迦格言》说过:“对卑劣者无论怎样劝导,卑劣的本性也不会变好;无论你将木炭如何洗刷,黑色的木炭也不会变白。”

然而,我们要做的是,告诉世人,谁是卑劣者,哪怕再伪善,也还是丧尽天良的卑劣者。嘎玛是洁白的雪山,而你们,你们这些贪赃枉法的恶官,永远是黑色的木炭。

2010年6月25日匆匆发推(致谢友人)。

4 条评论:

  1. “我之所以把中国的法官视为最无耻的群体,是因为其他的无耻者群体都不会像法官那样虚伪。每一个昧着良心的法官心里都对是非曲直再清楚不过,但是却要在法律和正义的旗号下去当围着主子赏赐的骨头摇尾的走狗”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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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德国之声:噶玛桑珠遭重判 司法当局涉嫌伪造证据

    作者:石涛 文章来源:DW 时间:2010-6-25
    本周四(6月24日),藏人噶玛桑珠被新疆焉耆法院判处15年监禁,罪名是“盗掘古墓”。案情发生在1998年,当年调查结果显示噶玛桑珠无罪。这个“陈年老案”为什么又被提起,噶玛桑珠究竟为何被重判呢?

    早在1998年3月,噶玛桑珠就因为涉及一桩偷盗古墓案件而遭到调查,理由是,作为文物商人的噶玛桑珠购买了一些艺术品,其中部分物品被怀疑是盗墓赃物。但是,当时的调查结果显示,噶玛桑珠并不了解这些文物的来源,也并未唆使他人去盗墓,所以司法当局并未对其做出判决。然而,2010年,这起案件突然重新开始审讯,而一审结果是,噶玛桑珠犯有"盗窃古墓罪",判处15年监禁。

    唯色:噶玛桑珠热心公益触怒地方当局

    藏族作家唯色认识噶玛桑珠已经十几年,在她看来,噶玛桑珠不但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还热心地方,关注环保,做了很多帮助乡里,救助百姓的事情。唯色表示,噶玛桑珠此次获罪另有原因,而所谓"盗窃古墓"只是当局使用的一个借口,真实原因是噶玛桑珠的两个弟弟由于从事环保活动,批评当地政府官员捕杀珍稀动物而遭到报复,噶玛桑珠为他们打抱不平触怒了当局。此外,还有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也被加到了噶玛桑珠的头上,"比如当地政府有一个退耕还林的政策,在此过程中,对当地村民的经济补偿资金是非常多的,但实际情况是补偿款没有到村民手中,而是被官员贪污了。他们家乡人这些年来不断上访,我看到的上访材料中看到有关官员破坏环境,贪腐行为的内容。当地官员认为,这些老百姓连一句汉话都不会说,怎么会有能力跑到北京上访?他们就认为所谓的'背后主使者'是噶玛。此外他们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杀一儆百',让当地的藏人知道维护权益上访的下场是怎样,所以对噶玛判刑非常重。"

    律师表示司法机关涉嫌伪造证据

    唯色认为,司法当局罗织罪名,构陷噶玛桑珠,而本案辩方律师浦志强所提供的信息也印证了这一观点。长期从事维权律师工作的浦志强表示,当地司法机关在取证过程中涉嫌采用刑讯逼供的方式折磨嫌疑人,使得原本体重90多公斤的噶玛桑珠现在只有75公斤。此外浦志强律师还透露,公诉方提交所谓证据中有一份所谓"最关键的证词"来自当年盗墓案的主犯、被判无期徒刑的阿不力孜·克来木,但是正是这些关键证词中出现了极大的破绽,"被羁押的人身上应该是没有笔的,不是说自己带个笔到那里都自己签字。(被关押的嫌疑人)身上应该是什么都没有的,往往是侦察员用什么样的笔来记录笔录,就会用什么样的笔来给对方签字。当年的侦察员是用钢笔写的笔录,而阿不力孜·克来木是用黑色的签字笔签字的。而且在几个月的审讯过程中,他用的是同一支笔签的字。你觉得正常吗?"

    目前,辩方律师已经提出了申请,要求启动非法证据审查程序,排除非法证据。但是司法机关是否会做出回应,目前仍不明朗。浦志强律师表示,在采取司法步骤的同时,还将在网络上公开他所掌握的有关案情资料,以诉诸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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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www.google.com/moderator/#16/e=1516b

    就现在而言,西藏没有独立的可能。但是,不能说西藏曾今就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中国政府首先要承认西藏曾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一点都不承认就不可能有统一的解决方案。所以,今天不提独立,只要求自治的时机是不成熟的,没有条件。还不如提出西藏继续在中国,藏语言和藏文字就应该成为中国的官方语言和文字之一,最起码在藏区成为官方语言。否则对语言的边缘化,解除藏语言在藏区的社会地位,这本身就是歧视西藏人。就这样简单的一个民族歧视另一个民族的问题都不能认识,一味的去承认西藏就是中国,西藏人就是中国人,这是一种卑躬屈漆简单处理的办法。西藏人与中国人在语言上都没有一个平等,难道还会有政治上的平等吗?要提出和平共处,在藏区最起码官方语言和文字是藏语和藏文,其次才是汉语和汉文。这是民族平等最起码轴线应该做到的。
    民族与民族首先是要有一个温和的公平的生活环境和精神环境,靠刀枪,靠压力永远不可能解决问题的本质。内部向外还可以,内部向内就不可能有什么效果。除非把西藏人当成了外部。所以,西藏人也应该考虑,把中国当成外部。现在旧西藏问题而言,根本问题是当地政权有谁去执掌。藏语将来,有没有他们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应用价值?如果藏人坚持要说藏语学藏文,是不是成了多余的了?越来越多的藏族干部,是不是越来越不讲藏语?越来越多的“援藏”党员干部要派往藏区,占领藏区阵地,而藏族党员因而成了外来党员的打狗棒。从而使藏人讲藏语的和讲汉语的产生矛盾,学汉语的藏人发家致富,学藏语的穷酸潦倒。这就是2008年西藏动乱的根源。

    希望对此提出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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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替嘎玛桑珠伸冤!冤!冤!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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