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问题:帝国三部曲
唐丹鸿
“他们的话语、地图和意向汇成了新的领土,并逐渐地把它们变成了‘家园’”——爱德华.萨义德
之一:吊诡的反帝反殖民
“九州之外,谓之番国”、“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驱逐鞑虏,恢复中华”这些名句,反映了华夏中国人(汉人)关于中国的概念、民族身份认同、民族感情,以及亡国之痛和复国之志。
而曾被华夏民族视为“番国” 、“蛮戎狄夷”的中原周边的民族:图伯特人(藏)、东突厥斯坦人(“新疆”穆斯林)、蒙古人(“内蒙”)等,都是有千年文明,建立过富强帝国的民族,组成了世界历史的一部分,也都有关于他们自己的历史观、国家概念、民族身份认同和民族感情,也不接受被附庸,不接受被外族剥夺主权,不接受被殖民。
但是,自古中国自认为是天下中心,强势之时以纳贡、册封等方式要求周边国家承认中国的宗主地位。在此须强调一下是“自认为中心”,是在“强势之时”,但却让华夏中国人(汉人)积淀了深重的帝国情结。“天朝大国,万邦来朝”不单是统治者的荣耀,从无边的“天下”到大版图,也不仅是统治者的威风,这方面为主的与为奴的、掌权的与夺权的,向来很一致。“大一统” 是汉人政治中的主流意象,与富强、兴盛、伟大之类的梦想相连。其实,要那么“富强”、那么“兴盛”、那么“伟大”,最终指向的难道不是称霸世界吗?
华夏中国人(汉人)亡国于满清两百余年后,辛亥革命“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复国建立了一个汉人政权中华民国。孙中山在《民族主义》第二讲中说:“中国几千年以来,受到政治上的压迫以至于完全亡国,已有了两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说明革命者们仍然记得“中国”和“华夏”是什么,将蒙元和满清视为外来政权,占领者。
在此也须提醒一下,周边“番国”, 比如图伯特(西藏)一直分得很清楚:“博是博,加是加”(图伯特是图伯特,中国是中国)[1],既不认为图伯特是中国的一部分,也不认为图伯特是满清的一部分。在藏人眼中,对应于蒙元和满清的“榷雍”(供施关系),是藏蒙关系和藏满关系,跟华夏中国人(汉)毫无关系。亦即这里是三种关系:藏中(汉)、藏蒙、藏满。
辛亥之前的中国学界和政治家,不但因满清势衰感觉到了来自西方帝国主义的威胁,而且他们已写了不少关于民族主义、帝国主义的文章,他们了解帝国主义概念,对帝国殖民扩张所使用的策略和手段都不陌生。对当时的学者和政治家来说,把满清视为帝国也不成问题:“大清帝国全图坤舆东西半球图”,是当时最流行及印数最多的地图之一;一九○八年公布宪法草案的第一条文章中明确写明 “大清帝国”的统治者为皇帝,直到万世。[2]
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中共建政的这段历史,在中国学界和政治人物的理论框架中,反帝国主义,反殖民主义也是主旋律。那么他们应当非常清楚:蒙元和满清都是远征和占领其它地区的土地、对其它地区进行政治与经济控制的典型帝国。无论华夏中国,还是图伯特(藏)、东突厥斯坦(回疆),都是满洲人领土扩张和对外战争的受害者。在此,还须提醒汉人读者,即便后来汉人将满清外来政权从心理上内化成了主子,但藏人、东突厥人、蒙古人,并没有自甘臣虏,并没有将满清帝国看成自己的国。
从性质上说,满清最成功的殖民统治,就是对华夏中国全面的占领,对华夏中国人(汉人)彻底的奴役,华夏中国人完全不能主宰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等方面的权利。而周边国家,例如图伯特,地理上并未真正被军事占领,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满清都作为不力,与满清统治中国的性质完全不同。用殖民概念划分,充其量属保护国。
如果作时间上的横向对比,当满洲人迁都北京、将中国纳入满清国版图时,藏、蒙和东突厥斯坦都不在清朝版图内[3]。当华夏中国人被满洲人大屠杀、被种族隔离和被殖民统治的时候,图伯特、蒙古各部、满清尚各自为政,几方相互间的关系正在经历错综复杂的过程,交织着武装冲突、结盟与利用、分化与兼并、干涉与抵制……
满清末期的汉人政治人士运用西方民族主义学说,以鼓动国人“驱逐鞑虏、恢复中华”。那么他们该不难辨别,藏(图伯特)、蒙、“新疆”同属满清殖民地。比辛亥革命者更早,图伯特人就以刺杀驻藏大臣、无视金瓶掣签、违背满清制订的《藏内善后章程》等行为反对“鞑虏”,是图伯特民族主义的兴起,拒绝外部政权的干涉。
满清末期与老牌正宗西方殖民帝国——英国签订各种不平等条约,出卖华夏国民利益的同时,也同英国签订有关西藏事务的条约,试图用出卖图伯特人的利益,来强化对“藩属”的宗主国地位[4]。满清、英国签约的性质,是两个殖民帝国之间的联盟与交易,目的是在满清的殖民地中国或半殖民地“藩属”分赃利益。对此,图伯特人用鲜血和生命抵制了英国的入侵。
由于满清未能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方面真正控制图伯特,为了将统治力延伸到这些领域,实现从保护国到领土主权转化的企图,满清派赵尔丰在藏中边境血腥扩张领土、武力强制同化和攻占拉萨等,都属典型而且恶劣的帝国殖民行径。图伯特人也用鲜血和生命抵抗了满清的入侵。
正是遭受蒙元、满清殖民的耻辱和西方的殖民威胁,产生了中国的民族主义和反帝反殖民主义,汉人知识界和政治人士在满清末期酝酿了立宪与革命。可是,同时期发生在图伯特的抗英和藏满冲突,却并没有被中国人理解为:图伯特人也同样反对帝国殖民,无论是来自西方的帝国殖民者,还是来自东方的帝国殖民者。中国人反帝反殖民的双重标准一直持续到当今,即他们一方面把自己看成满洲人和西方帝国殖民主义的受害者,另一方面又把自己视为帝国的当然“受益人”,对周边“番邦”坚持帝国的权属。
中华民国南京成立之时,非常清楚华夏中国人的身份是什么:民国统一大庆典,专赴明孝陵祭奠明太祖朱元璋,回顾明太祖推翻蒙元统治,使华夏摆脱“夷狄”获得光复的丰功伟绩,并将推翻满人统治、建立中华民国视作明太祖业绩承续。那么,民国的创立者们应该没忘记明朝的版图形状。然而,无论立宪派还是革命派,终归更喜欢“大清帝国全图”——孙总统在就职宣言书中强调“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他怎么没强调“合川陕鲁豫为一国”呢?因为川陕鲁豫才是本国嘛。
于是,历史在这个“建立现代中国”、“走向民主共和”的时刻,拐上了“帝国”的道路:
满清统治者做的最后一笔帝国交易,就是与汉人夺权者的交易。诡谲的《清帝逊位诏书》出台,主要以冠冕堂皇的措辞交待了权力如何转给民国政府,皇室以后的待遇等等,也专门强调了“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逊位诏书究竟何人起草、何人执笔至今未有定论,不过较之于“藩”,“五族” 更像夺权者的口气,那时“中华民族”概念已根据政治需要,被汉人学者创造出来了。
正是在各“藩”抵制满清殖民控制、努力恢复自主和独立的时刻,以反帝国殖民为理论依据和政治行动的汉人学者与政治家们,重新定义了“中国人”,提出藏、回(东突厥穆斯林)、蒙、满和汉都具有“中华民族”身份,描绘了一个“五族共和”的乌托邦,意图实现一个大一统的共和中国,囊括蒙、满、藏、回(“新疆”)的界域与主权。
立宪者和革命者一方面合力推翻满清帝国,另一方面让帝国皇帝在退位诏书里写上“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关键是,做动作“合”的人,主语是谁啊?呵呵,只有满、汉吧?要是做动作的人包括藏回蒙,就没有后来的西藏问题、新疆问题了。
于此同时,被他们以“族”后缀的藏人、东突厥斯坦人、蒙古人,是怎么想的呢?帝国政治话语的特征之一,就是没有被殖民者的声音,被殖民者的历史观被排斥在外,被殖民者的权利遭否定。图伯特(藏)、东突厥斯坦、蒙古及其所包含的一切:每一代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个体所组成的人民和历史,文化和土地,大自然所赐的所有资源,以及政权实体——全部被无生命化,被当成财产,以想象的权属,写进了满洲人和汉人的交易书中。其时,也正是各“藩”反帝反殖民之时。
1913年,民国临时总统袁世凯给十三世达赖喇嘛发去了一份滑稽的“复职”电报:“目前,民国建立,五族汉、藏、满、蒙、回共和,达赖喇嘛自然应感到和祖国的联系更加紧密。这种情况下,他先前的错误可以忽略;他的封号‘诚顺赞化西天大善自在佛’从此恢复,希望他支持黄教,帮助民国。”[5]可是达赖喇嘛并不感到和“祖国”有什么联系,他回复表示,他并未向中国政府请求以前的封号,他‘要在西藏行使世俗和宗教统治’。十三世达赖喇嘛并公告了“我们是一个依照佛法,享有和平自由之独立小国”[6]。一年后,民国颁布《中华民国约法》,宣称“中华民国之领土,依从前帝国所有之疆域”——强调一下“帝国之疆域”。
《清帝逊位诏书》直到今天,还被中国学者用来论证“合法性”:“《清帝逊位诏书》成为帝国主权转移至民国的重要合法性文献……作为原帝国所辖领土的辽阔的边疆民族地区因此被当然合法地纳入民国法统之下。”呵呵,帝国、帝国,我有点惊讶天朝学人这么堂皇地使用这个词:“帝国”——武力征服异域、军事控制、政治干涉、经济掠夺、文化同化、无正当性的集合,唯独没有最重要的证据:藏回蒙的认受,怎能证明“合法性”呢?[7]
“中华民族”、“五族共和”本是二十世纪初,华夏中国人(汉人)对该地区未来前景的设计,是为重构“中国”服务的政治概念。显然,“中华民族”除了让汉人兴奋外,并没能唤起另外四“族”的“国族”认同,“五族共和”的乡愿并未得到藏人、东突厥斯坦人(回)、蒙古人的接受:图伯特(西藏)驱逐了“鞑虏”——满清驻藏大臣和三千清兵,十三世达赖喇嘛申明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以明确图伯特的主权和独立国家地位。事实上图伯特也独立到了1949年。“新疆”独立运动兴起,两度成立东突厥斯坦共和国;外蒙独立;连满人自己也成立了满洲国……
各“藩” 后来的结局,就很吊诡了:
虽然蒙古各部在满清早期就弃战“归顺”,却在苏联干预下独立了。中国共产党指责国民党“最无耻地……把外蒙古看成中华民国的附庸” [8],中华民国“失去了对外蒙的‘宗主权’”,缺掉的版图至今还让中华民族爱国者痛心疾首。一场八年的抗战,带着反帝国主义、反殖民主义的光环取得了胜利,满人被彻底同化了。中国共产党宣称“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9],1950年2月24日的《人民日报》社论说 “蒙古的独立,就是在民族自决的原则下,一个新国家的诞生……是天经地义的事”,同时将始终抵抗不息的 “新疆”、和不曾真实控制过的西藏“解放”进了“祖国的大家庭”。
因著作《骚动的喜玛拉雅》而被中国投入监狱的藏人作家卓玛嘉在书中写到“《十七条协议》第一条:‘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1951年以前西藏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进入西藏内的外国势力有两个:其一,英国人。其二,中国人。西藏人一直在自己弱小无能的政府带领下积极地排斥过两者。在西藏人看来:两者都是帝国主义者。”
“反帝国主义”、“反殖民主义”的中国人,在二战后世界各地殖民地纷纷独立的时代,怀着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受害者的悲情,使用“落后”这一典型的殖民主义式理由,赋予自己“先进”与“解放”的典型殖民主义式身份,占领了图伯特和东土耳其斯坦,华丽转身成为了“中华民族”的共主。新中国,是一个远超“九州”“华夏”疆域的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图伯特人、东突厥穆斯林、蒙古人、满洲人通通成了“少数民族”。
“蛮戎狄夷”、“番国”、“藩属”、“族”、“少数民族”,名称的演变,正是帝国的扩张史。而从“藩属”到“少数民族”,则经历了最血腥的过程。今天,当汉人爱国者们俯察包括“中国西藏”、“中国新疆”的心爱的版图时,请一并看见,那些数字骇人的被杀死的番邦异族:男人、女人、老人、幼童……
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特征:异族势力入主,通过军事占领、政治统治、经济掠夺、文化同化、人格奴役、不平等贸易等,以获取殖民者的利益——当代中国符合所有项。
本节的资料来源及注释:
[1]藏文原文:བོད་ནི་བོད་རེད།རྒྱ་ནི་རྒྱ་རེད། 博是博,加是加。“博”包括多卫康及嘉绒、羌塘等地,藏谚称“上阿里三围、中卫藏四如、下多康六岗”;“加”指中国。中文通常翻译成“藏是藏,汉是汉”,这是当今汉人按照现实政治的理解翻译的。鉴于这是藏人古谚,而古代中国并非“多民族国家”,因此笔者认为准确的翻译应为:图伯特是图伯特,中国是中国。
[3]东突厥斯坦当时是蒙古准噶尔汗国
[4]见M.C.F.范普拉赫《西藏的国际地位》第三章“大角逐中的西藏”及注释:1876年《烟台条约》加入一条专条,规定英国有进入西藏的权利。该条约反证了,其一此前英国没有视西藏为满清的一部分,且满清也未将西藏视为其一部分;其二该条约第一次显示英国承认满清有权代表西藏缔结涉及该国外交事务的权利。同期,西藏政府申明满清无权允许外国人前往西藏;经噶厦与民众大会商议后,向所有边界官员发布命令文件,指出西藏政府不承认满清政府签发的外国人游历西藏的证件。在《西藏贸易规则》(中国称为《中英藏印续约》)等其它涉藏条约后,图伯特的相关申明都明确指出:“西藏人不受英国与中国所签条约的约束,因为西藏没有参加该条约的缔结。”
另见《遮蔽的图伯特》P.62-63
[5]M.Goldstein《雪狮与龙》“间隔期:事实独立”David Peng译http://shiyulong.wordpress.com/2005/12/31/%E8%BF%87%E6%B8%A1%E6%9C%9F%EF%BC%9A%E4%BA%8B%E5%AE%9E%E7%8B%AC%E7%AB%8B/
[6] 全文见M.C.F.范普拉赫《西藏的地位》附录16
[8] 一九二九年《布尔塞维克》第十期
[9]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8D%8E%E8%8B%8F%E7%BB%B4%E5%9F%83%E5%85%B1%E5%92%8C%E5%9B%BD
(首发于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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