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2日星期日

喇嘛久美哥哥的证言


去年被捕前的喇嘛久美

喇嘛久美哥哥的证言

口述:喇嘛久美的哥哥
记录及藏译英:安多藏人
英译中:更桑东智(@johnlee1021)

我去当地(合作)的公安局请求探望我的弟弟、喇嘛久美并给他送一些食品,终于获得批准。负责拘押喇嘛久美的警察的头头是个汉人,他们当时正在开会,他让我五天以后再来见他。五天之后,我带了喇嘛久美爱吃的家里做的食品又来到公安局。他们让我见了我的弟弟。这是2011年11月的一天,大概是4日。

三名警察带着我去一家宾馆与喇嘛久美见面。进了房间之后,我问了我弟弟的身体状况,他说他的健康状况不好。然后,喇嘛久美就问了那些警察一些问题:为什么把我带到这里来?是不是只是为了送食品?你们(指这些警察)有什么打算?等等。

一个警察回答说,带我来这里“只是为了送吃的”。

喇嘛久美说:“那么把吃的放在这里,带我哥哥回去。”

那个警察说:“你应该和你哥哥聊聊。”

喇嘛久美说:“我没什么要说的。如果只是来送吃的,那么把吃的放下,带他回家。如果他是来看我的,那么你们为什么要对一个私人探访进行录像、拍照?昨天,我说我的身体不好,你们带来个医生。整个的检查过程你们都在录像、拍照。可是,过后一片药也没有给我。”

喇嘛久美又说:“今天,我哥哥来看我,你们又故伎重演。你们是不是想把这些材料散布出去,然后说久美过得很舒适,身体被照顾得很好,还能和家人见面?我告诉你们,我不需要有人送吃的,不需要我哥哥来看我,也不要住在宾馆里。如果你们认为我是罪犯,那么就把我送上法庭接受审判。如果我犯了罪,那么我会欣然接受对我的判决,哪怕是死刑。如果我有权利得到我哥哥的探访,享受到家里的可口食品,还能住在宾馆里,那么你们也无需为我操心,解除对我的拘留就可以了。已经两个月零十五天了,你们没有得出任何对我的犯罪指控。我个人不想在你们的宾馆里多呆哪怕一分钟。你们已经从我的住处得到了所有的文件和电脑硬盘。你们了解我写过什么、读过什么。你们掌握了我所有的通讯记录。”

喇嘛久美的家人,于今年2月收到甘南州公安局正式下发的“逮捕通知书”,被定罪“涉嫌煽动分裂国家”。但上面签署的日期是2012年1月2日,并写明是于2012年元月1日15时由甘南州公安局执行逮捕。
 “你们说我四处走动,去见各式各样的人。这没错,但是没有人说过我不能这样。我去成都,去西宁,见了很多有见识的人,包括很多艺术家。我对他们说起过弘扬西藏的佛教、文化、语言和传统的重要性。可是问题在于,如果一个歌手在歌词中用到了类似像太阳(中国的官员相信‘太阳’一词指的是尊者达赖喇嘛)、月亮、星星、雪山、岗坚巴(雪域之子,指藏人)或是团结等词汇,你们就把他或她抓起来。你们的宪法里有什么规定禁止使用这些词吗?

 “你们说我们不能为尊者达赖喇嘛祈祷,但是没有藏人不信仰尊者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如果你们找出一个藏人不信仰达赖喇嘛尊者和班禅喇嘛,他一定和你们一样,是一个共产主义的盲目的追随者。你们这里有个警察也是藏人,还是一个办公室的负责人。不过,他是一个奴颜婢膝的党的走狗。他对西藏的宗教一无所知,也丝毫不了解西藏的文化和语言。但同时,他还说我们大家都是藏人,我真应该听听他怎么讲。

 “如果你们还想让我对我的哥哥说些什么,那么我要告诉我哥哥的就是为我上诉。”喇嘛久美转过头对我说,“找一个好律师,控告这些警察。甘肃省上的警察来的时候,我已经清楚地表达了这些观点。我是一个受害者。但是你不必(像我一样)遭受这样的迫害。”

他又对那些警察说:“所有的民族和个人都对他们的文化传统保有骄傲和自豪,汉人也一样。如果有人不对他们自己的传统感到骄傲,那么就意味着这个人已经迷失了。我是一个深切尊崇西藏传统的人,同时下决心弘扬西藏文化。”

 “警察告诉我不能和海外的人接触,我就不和他们接触。警察说我不能和在北京的著名作家唯色和王力雄见面,我就不和他们见面。我听从了警察的命令,按照你们列出的名单,不让去的地方不去,不让见的人不见。但是没有人说我不能去成都和西宁。如果这是你们关押我的理由,那么我无话可说,到法庭上告我好了。为什么你们要在我身上花这么多钱?为什么花这么多钱让我住在宾馆里还要让四五个人每星期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看着我?你们为什么在我身上浪费这些钱?难道这是一个共产党政府的正当行为吗?”

我在旁边听我弟弟说这些的时候,真是欲哭无泪。我若干次去公安局的时候,都向警察表明了自己的观点,问他们我弟弟究竟犯了什么罪。但他们从来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我的弟弟是无辜的,我告诉警察立即将他释放。我说我会把这个案子告到县上、州上、省上甚至中央。你们不能无缘无故囚禁一个人长达七十多天。我弟弟已经被抓过四次了。每次都是无声无息地失踪了,然后又没有受到任何指控地放出来。

我们见面的时候,喇嘛久美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得很清楚。那些警察被他说得很恼火,他们让我把食品拿回去。几个人护送我离开了宾馆。

延伸阅读:

两位北京律师被当局拒绝介入喇嘛久美案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8/blog-post_4.html
博赛:阿卡久美在哪里?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8/blog-post_6.html
“我们的英雄拉让久美你在哪里?”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8/blog-post_9374.html

6 条评论:

  1. 久美在寺庙里就特别会说话辩论,没多少人说的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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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楼上的!这里所显现的更是阿克久买在面对枪口时那从容不迫的过人胆识和对正义无比执着的高尚人格!可谓是智勇双全! 而不只是‘会说话’那么肤浅! 你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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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喇嘛久美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都应该受到中国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他的辩护权都应该得到尊重。连杀人犯都应该要按照司法的公正程序来进行的,要弄清整个事情过程。为什么藏人就不能得到法律的辩护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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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几天不更新了,担心你的安慰,亲爱的唯色。(内地汉族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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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祝唯色平安! 恋恋图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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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如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话,就不叫中国了。如果平等,还要律师做什么,他们是白吃饭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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