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30日星期二

藏地与汉地的法治环境孰险恶?



图为在不公开审判结束之后,甘南州电视台播放拉卜楞寺两位僧人次成加措和迪克坦开被判情形,这是当地藏人对电视报道的截图,不甚清楚。


藏地与汉地的法治环境孰险恶?

文/唯色


上个月,藏地又有两名僧人,因为在去年三月的抗议中走上街头,遭到当局的惩罚。这个惩罚是如此严厉,竟需要他们付出巨大的代价:次成加措被判无期徒刑,迪克坦开被判有期徒刑15年。事实上,类似沉重的惩罚不只是发生在拉卜楞寺的这两位僧人身上,从多卫康各地传来的消息证实,迄今为止,仍有许多藏人被抓捕,仍有许多藏人被秘密审判,如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江达县,最近就有六名僧人被判有期徒刑12-15年。

在面临如此频繁的人道灾难的时刻,这些藏人的命运似乎只有逆来顺受这一条路。如次成加措和迪克坦开,从被捕、判刑至今一年多,其亲属从来不被允许探监,也被拒绝到法庭旁听审判,而且在关押期间遭到刑讯逼供,在一审时被迫接受当局指定的律师。与此同时,五名成功逃到达兰萨拉的拉卜楞寺僧人,虽然逃亡路上历尽艰辛,却是十分幸运的,否则若被当局抓住,同样会遭到沉重的判决。

刚被当局取消律师执业资格的江天勇律师,尽管主要肇因是代理了两起被捕藏人的案件,仍然对外媒直言道:西藏僧侣作为中国公民,应当享有法律赋予的得到公开、公正司法审理的正当合法权利。中国当局哪怕是为了证实中国是一个他们自己所称的法制国家,也应该对该案的被告人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审判,以展示中国是如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力的,而不应该仅仅宣布一个判决结果。

近年来,在中国,有一批勇敢的维权律师,以坚守法治、捍卫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活跃在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种族平等、人权工作者权益维护、少数民族权益维护,以及平等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公民权利维护和公益法律服务领域,却被中国政法系统和特殊利益集团视为挑战,接连遭致打压。最近,当局干脆磨刀霍霍向律师,一次就给上千名律师以考核不合格为由停牌,制造了轰动全球的大新闻。

即便冒着丧失律师生涯的风险,如江天勇律师和李方平律师,仍在为遭到不公正对待的的藏人争取法定权利,替沉默的藏人发声,这是相当可贵的。令人感动的是,当我把前不久写的文章<同为律师,西藏律师何以不挺身而出?>发给江天勇律师时,本身处境艰难的他却宽容地说:“对西藏律师同行我可以理解,他们没有任何空间和反抗余地,一碰就完了,就做不成律师了。”实则闻此言分外心酸,由此可见藏地的法治环境与汉地的法治环境相比,更为险恶数倍。

必须要说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许多人,并不了解自己身为公民,可以拥有、应该拥有哪些权利?多少权利?而那通常被形容为神圣、庄严的法律,之于公民,究竟意味着什么?我在以前的文章中写过,广大藏人向来缺乏权利意识以及维护权益的意识,尤其在政治高压下,出于莫大恐惧更是不敢争取自身应有的权利。然而,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了解我们生而为人的权利,哪怕在这个国家的这个体制之下,人的权利已被大大缩水。我们不但要了解,还要争取,更要捍卫。这是因为人的权利与人的尊严、人的良知息息相关,人的权利是值得为之奋斗的。

2009-6-24,北京

(本文为RFA自由亚洲藏语专题节目,转载请注明。)

3 条评论:

  1. 敢怒不敢言啊。两位师傅,心中为他们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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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很奇怪的汉人,他们会为一个杀死7名警察的杨佳、一个被车撞死的大学生、一个被奸杀的女学生、一个惨死的厨师、一个刺死淫官的小女子而全城暴动、全民抗暴,对抗武警和那个流氓“政府”,但是他们却仍然相信“政府”对藏人对唯吾尔人的谎言构陷支持对弱小民族惨无人性的镇压。正象我以前说的汉人的脑残是长期的外力阻碍所致的肉体残疾那样,他们还有一项专利就是对共匪的“选择性信任”,与他们切身利益犹关的就彻底不信任共匪政府,就表现出万众成城,就慷慨之奋身之;我想问一句:这个流氓政府有一句真话吗?这个流氓弱智的暴力机器所镇压所惨杀的少数民族不是和你一样的市民农民吗?这个自封为“政府”的独裁黑社会政权屠杀64大学生屠杀法轮功学员和屠杀少数民族的手段有何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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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强烈谴责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对 Xizang人民实施的种族歧视政策、殖民政策、铁血镇压政策、妖魔化政策和财富掠夺政策。
    强烈谴责支持中国政府血腥镇压 Zang族人民的知识败类。
    Free Tib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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