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4日星期一

【重发】藏历土鼠年的痕迹(诗)


藏历土鼠年[1]的痕迹


唯色

接下来的纪念日似乎都能做到若无其事
而那年看似变局乍现他冲出去她尖啸着
更有那么多平日藏在阴影中的无名人氏
抛弃了比谁都逼真的幸福面具
瞬间即永恒被消灭的成为国家机密

……清晨我悄然推开家门
这天将有多少偶遇属于藏历土鼠年的痕迹
我相信我会看见秘密

一路上修鞋的配钥匙的上山开矿的下河筑坝的……
多么勤劳的移民啊早早地
开始了日常生活的烟火就像满大街的杭州小笼包子[2]
在等候一群群饥饿的淘金者

每个路口又添了几名穿黑衣的特警
背抵背绑着硬邦邦的护膝握着盾牌和枪
至于不计其数的据点摄像头和告密者犹如天罗地网
一旁吸烟斜视的几个男子将尾随拒绝合作的人

我被两个靠在小店门口的塑料模特吸引住了
各穿一套玫红翠绿的劣质内衣曲线毕露
脖子上套根细绳像凄惨的吊死鬼拴在卷帘门上
难道会被谁一把抢走逃之夭夭

关于宗角鲁康[3]依然用母语口耳相传轶事趣闻
我素来沉醉但今日的此处却让我紧闭双目
一线光明径直射向作为背景的颇章布达拉[4]
却使插在顶上的五星红旗泄露凶器的本质
这一线犹如照耀中阴之路的光明啊
希冀的并非来世反而是无数个前世

于是早被砍光的一棵棵左旋柳[5]在复活
往昔垂挂湖面的大片连绵的经幡重又飘动
而那湖当然必须是葱茏环绕的过去之湖
仅仅容纳几条狭窄的牛皮船[6]划来划去
身穿绫罗挂满珠宝的男女佳人就像从地狱归来
湖心中的小寺犹如金瓶似的小山
袒呈着一幅幅如梦幻泡影的壁画却徒留刀痕

是否所有的伤口都被授意愈合
是否所有的印迹都可以被仔细抹平
是否在不安中度日的你我仍如从前一无所求

黑夜却是倏忽而至来不及做好心理准备
分明听见一辆辆装甲车碾压地面如闷雷滚动
夹杂着时断时续的警笛和各地口音的汉语令人慌乱
他们似乎是永远的胜利者明天摇身一变
年长的是不要脸的恩人年少的是被宠坏的游客
以及旷野上活割藏野驴生殖器的矿老板[7]得意洋洋

狗也在凑热闹一个比一个更能狂吠
我不用抬头也能看见近在咫尺的颇章布达拉
在丧失中保持沉默在沉默中抗拒丧失
我不必细数也能铭记从阿坝[8]燃起的第一朵火焰[9]
它不是火焰而是一百四十一位连续诞生的松玛[10]

我将掉落在地的泪珠拾起轻轻地放在佛龛上


写于2010314拉萨
完成于2014612北京
修订于2015310北京




[1] 藏历土鼠年,即公历2008年。这年3月,在拉萨发生之后遍及全藏的和平抗暴运动。
[2] 杭州小笼包子:来自中国南方今已遍布拉萨的小吃店。
[3] 宗角鲁康:藏语,意为布达拉背后供奉鲁神的地方。汉语称为龙王潭,藏语又简称鲁康。
[4] 颇章布达拉:颇章,藏语,宫殿。颇章布达拉,即建于公元七世纪,属于图伯特君主松赞干布及以后属于历代达赖喇嘛的布达拉宫。
[5] 左旋柳:拉萨特有的一种左向盘旋生长的柳树。
[6] 牛皮船:用牦牛皮缝制成的、呈梯型的一种皮船。藏语发音为“廓”。
[7] 20148月某日,一汉人男子在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的旷野虐杀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活割其生殖器的照片披露网络后引发关注和报道。之后,中国官媒新华社称该男子及同伴已被公安部门拘捕,但身份与早前网友搜索及一些媒体报道不符,当地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外说辞也不一样,从之前所说的开矿包铁路的浙江老板变成了陕西某电力公司的电工,引发对虐杀者真实身份的质疑。
[8] 阿坝:位于安多藏区,即今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
[9] 指的是始于2009227日,在阿坝县,年轻的格尔登寺僧人扎白以自焚表达抗议。从2009227日至201535日,在境内全藏地有136位藏人自焚,在境外有5位流亡藏人自焚,共141位藏人以身浴火。
[10] 松玛:藏语,意为护法神,包括出世间护法神、世间护法神等,具有宗教的意义。

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四)


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四)


 文/唯色

(七)、大开杀戒

所谓平息“再叛”实则屠戮的军事行动结束之后,便是大规模的逮捕、关押和公开处决。领导尼木民众以暴抗暴的“尼木阿尼”赤列曲珍成为著名的“反动分子”,而被第一批公审处决。大概是19702月,当天拉萨人几乎倾城而出,在公审大会的现场——“拉萨人民体育场”接受触目惊心的“阶级教育”。身穿暗红色氆氇藏袍的赤列曲珍被示众批斗,随后与17名藏人被押往南郊流沙河的刑场枪决。

一位在西藏当过解放军军人、后来任职厅局级的汉人,在20051月的北京告诉我,当时他站在被公审的赤列曲珍的跟前,非常清楚地看见:“怕她喊口号,扰乱人心,不但把她的喉管割了,还用几根铁丝穿透了她的腮帮,从这边穿到那边,再紧紧地拴在脑后,结果满嘴、满脸都流着血,胸前也是血,惨不忍睹。”

除了杀“叛乱分子”,还要杀“叛国分子”。由于不少人因不堪文革的恐怖与贫困而逃往邻近国家,有些人不幸被抓便以“叛国分子”的罪名遭严惩。一个叫图登晋美的年轻人,是拉萨中学高66班的学生,与他的女友华小青(半藏半汉)在逃亡时被捕。华小青在监狱里遭管制人员强奸,当晚自杀。图登晋美被公审处决。他的一位同学回忆说:“把他游街的时候,我们亲眼看见他五花大绑,背上插一块牌子,脖子上捆着绳子,人已经快被勒死了。其实人已经勒死了。到刑场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曾与中共合作而获西藏军区副司令员虚职的大贵族桑颇·才旺仁增,文革时被当作“牛鬼蛇神”遭游街批斗,没收财产。小儿子也因企图越境被控“叛国”而遭枪毙。他是个瘸子,约20岁。他的两个同伴也被枪毙,另一个女孩被判刑二十年。据说他在被处决之前已被打死,有人说他是自杀的,但就这样,他的尸体还是被枪毙了。

为了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当时盛行的作法是,一是将宣判死刑的布告到处张贴,被处决者的照片或名字上画有一个醒目的红叉;二是举行群众性的公审大会,被处决者的亲属必须站在最前列,公审之后便由警察和解放军士兵押上卡车全城游街,再驶往刑场予以枪毙,有些人还未到达刑场就已被拴在脖子上的绳子活活勒死。其亲属既不允许收尸,还要上交子弹费,而且还要公开表态感谢党消灭了“阶级敌人”。很多人在狱中不堪折磨而自杀,也有很多人受酷刑而死。

名为“拉萨人民体育场”的波林卡,其大片空地成为可以集合上万人的公审大会会场。而杀人的刑场有好几处,如色拉寺天葬台附近、献多电厂旁边的天葬台附近、蔡公塘天葬台附近、古扎拘留所旁边的天葬台附近、南郊流沙河一带。要说明的是,在天葬台附近实行死刑,并非可以将死者按照西藏传统葬俗就地天葬,因为天葬的习俗属于“四旧”,早已被禁绝。在解放军的枪声中,一个个“反革命分子”一头栽倒在早给他们草草挖就的坑中,而后被盖上尘土算是埋葬于泥土之下,有的人甚至脚掌露在外面,被野狗撕咬。

1970年和1971年被枪毙的人之多,据“造总”总司令陶长松说,其中只是因1969年的所谓“再叛”被法院判决枪毙的就有295人。后来这295人中,有些人被认为杀错了,予以平反,并先后给其家人“安慰费”200元和800元,对此,陶长松讲了一句令人难过的话:

“藏族人太老实了,枪毙他们的时候说‘托几切’(藏语,谢谢),给他们200元的时候也说‘托几切’,给他们800元的时候还是说‘托几切’,这些藏族人实在是可怜啊。”

而我采访过的参与调查“边坝事件”的普卜认为远不止这个数字。他说,1970年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时,杀了一批人,“光是边坝、丁青两个县就有一百多人……第一批杀了,本来还要两批、三批的杀,杀它个几百几百的,因为都已经判了死刑,但第一批杀了后,第二批就不准杀了,可能发现有扩大化的趋向。73年我们去边坝落实政策时,准备要杀的、已经关在监狱里面判了无期徒刑的、判了15年、18年至少也是10年以上的,光是我去的那个乡就有好多人。”另外一位曾在当地工作的藏人也说:“说边坝再叛,一次公审枪毙就是九十多人”。

绝大多数被枪毙的人至今没有获得平反。一位历经当年“红色恐怖”的藏人感叹道:“这么多的血案啊,让我们藏人寒透了心。我们受到的伤害太大了,已经对共产党失去信任了。所以87年和89年的所谓‘骚乱’,其实是跟这些伤害有关的。”

(八)、存疑的结论

198074日,胡耀邦考察西藏返回北京后,西藏自治区党委下达《关于纠正一九六九年平息暴乱扩大化问题的指示》。其中说,1969年一些地方所发生的反革命武装暴乱,是极少数反动农牧主分子搞起来的。在发生暴乱的地区,真正死心塌地地参加武装暴乱并犯有严重罪行的,只有极少数,绝大部分群众是被裹挟或上当受骗的。在暴乱严重的尼木、比如、边坝、丁青四县,也并非全县发生暴乱。因此,把暴乱的地方,划为“暴乱县”、“暴乱区”、“暴乱乡(社)”是错误的。特别是把群众组织的一些错误行动定为“暴乱”或“预谋暴乱”更是错误的。因此,要公开向这些地方的干部、群众讲明,凡是在文件或讲话中划某些地方为“暴乱”或“预谋暴乱”的地区,都一律予以推倒。[1]

同年814日,西藏区党委否定1969年南木林等四县暴乱问题。认为冲击了人民公社和互助组的所谓四县暴乱,是在文革中派性斗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发生的,不像当时说的有一套反革命政治纲领和反革命政治目的,不能把少数坏人的乘机破坏、阶级报复定为反革命暴乱,等等。[2]

有意思的是,明明在这些事件中,正如巴尚所说,“确实没有发现有过去的领主或代理人出身的人,也没有发现有59年参加‘叛乱’的人,应该说都是‘翻身农奴’”,可是,在西藏区党委的“纠正”中,却认为“是极少数反动农牧主分子搞起来的”,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结论。把参与“暴乱”的“翻身农奴”都一概说成是“被裹挟或上当受骗”的,显然也太缺乏说服力。按照中共说法,那些“反动农牧主分子”都是欺压“翻身农奴”的“三座大山”,那么他们何以会偏信偏从呢?解放军既然是解放他们的救命恩人,他们何以会恩将仇报呢?而这些疑点,又是不是应该值得我们去认真思索呢?事实上,就这一系列事件由“再叛”改为“反革命暴乱”,在西藏一直存有争议,甚至要求彻底平反的声音也不是没有,据说十世班禅喇嘛生前就曾呼吁平反,而西藏官方却从此放下不表。

前面说过,我在采访当年的军宣队队员久尼时,她坚决否认这些事件是派性之间的斗争。她说:“自治区从来没有反悔过这个事,它定了性的,就是反革命暴乱。……它不是两派之间的过节。如果是这样,那就两派之间斗嘛,它完全是冲着解放军来的,把整个部队全给杀了。这里面带有民族主义的色彩。过去‘平叛’时候没有消灭掉的东西,它一有机会就会兴风作浪。‘尼木事件’是一个很重要的事件,有的人到现在还把它说成是派性,那绝对不可能,不然的话,那些牺牲了的军人就成了冤魂。”

可是,只因为解放军军人被杀,就是“反革命叛乱”或者“反革命暴乱”吗?19687月,在中国其他地方,同样发生了杀伤军人的事件,如广西柳州、桂林、南宁地区连续发生破坏交通、抢劫援越物资,杀伤解放军指战员等事件;陕西也发生了抢劫银行、仓库破坏交通,私设电台、冲击军事机关、抢夺武器、冲击监狱等事件,那么,这些事件又如何定性呢?也属于“反革命叛乱”或者“反革命暴乱”吗?

当然,1969年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的确暴力,若不是出于极大的“阶级仇”和“民族恨”,似乎很难找到更为合理的解释,故而也似乎只能以“叛乱”而不是“武斗”为此定性。可是,只要调查两派武斗的真实情况,就会发现当时双方在武斗时,其暴烈与残酷都是彼此相当的。除了使用枪炮等武器致对方于死命,其他酷刑如挖耳、割鼻、断肢也频频发生,甚至在拉萨街头出现了被另一派用铁钉活活钉死的两个“造总”成员的尸体。

再则,如果说平民杀死解放军军人是“叛乱”,那么,解放军军人杀死平民,又是什么性质呢?那些死在解放军枪下的藏人,又是不是一个个游荡在雪域大地上的冤魂呢?

事过多年,就1969年发生的一系列反抗事件而言,尽管以赤列曲珍、热群为首的众多“叛乱分子”并不符合中共所塑造的“翻身农奴”的形象,但是若要“翻案”,恐会因此涉及更为复杂的历史恩怨。毕竟点燃这些事件的导火索不是别的,正是最具文革特色的派性斗争,说到底其实是对权力的争夺,而恰恰这一点是最为敏感的。自从以“尼木事件”、“边坝事件”为代表的系列事件发生之后,几年来“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结束了,“造总”从此一蹶不振,再无回天之力。而另一派则一统天下,甚至文革结束之后也未被撼动,至今依旧稳坐台上,继续沿袭当年“宁左勿右”的作风。颇有讽刺的是,曾不共戴天的两派中的主要干将,而今却“相逢一笑泯恩仇”,在杯盏交错之时重新结盟,各取所需。

即使在今天的西藏,每每提及“六·七大昭寺事件”、“尼木事件”、“边坝事件”,那些经历了文革风雨的人们无不沉默,或十分惊讶。有这么三位曾在西藏四十余年、如今皆已退休返回北京的汉人,当我在20041月的一个很偶然的场合与他们交谈,一人说:“不写也罢,自有历史去证明”;一人说:“不能写,因为当年从中获益的那些人现在还在台上”;一人说:“写什么写,不过是狗咬狗,当年军队内部一个团长和参谋长因为派别不同而反目,参谋长被说成是‘叛乱分子’遭到枪毙,后被说成是畏罪自杀。可笑,军队里竟然也会出‘叛乱分子’!”

可是,怎么能不写呢?如果现在还不写,已经说不清楚的事实就会被彻底湮没,而历史是不可能自动去证明的,因为历史往往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怎么能不写呢?再不写,那些游荡在雪域大地上的一个个冤魂,就会永永远远是无法安宁的冤魂了。包括藏人。包括汉人。怎么能不写呢?除了书写,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写于2001年—2006年,拉萨、北京
再改于20156月,北京





[1] 见《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94)》,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
[2] 见《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94)》,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



延伸阅读: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一)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6/01/19681969.html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二)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6/02/19681969.html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三)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6/03/19681969.html

2016年3月5日星期六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三)


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三)


 文/唯色


(五)、边坝事件

那么,“边坝事件”呢?据文革期间在昌都地委工作,1973年作为调查边坝“再叛”情况的工作组成员普卜(化名),在200110月向我讲述的:

“究竟有没有‘再叛’这回事情,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反正说是这么演变过来的,要成立什么‘护教志愿军’之类。说是有这么一个口号:‘赶走共产党,消灭红汉人’,可是到底有没有我不清楚。还有一个口号,‘吃糌粑的团结起来,打倒吃大米的’。这个口号是有的。但是我去的都乡没有这样的事,连反动文字的任何东西都没有看见,尽管都乡是‘暴乱’的重点乡。

“有的区也确实杀了汉族,像俄朱卡区的文书逼他承认什么东西他不承认,就被摔到怒江里去了,他是汉族人。这样的人打死了那么几个,藏族好像没有。当然也把藏族的区长、书记等干部抓起来了,问他们:‘你是要吃糌粑还是要吃大米?’说吃糌粑的话那可以,就不打了;说吃大米,好,那就打。还有一个区委书记,问他‘你信不信教?’还说‘你念这个’,他们指着山上用石头堆的六字真言,意思是,你念了就表示你信教,那就不打你;如果你不念,那就表示你不信教,那就打你。这个区委书记只好念了一遍,他们就没打他,但是后来就为他念六字真言的事情,被认为是向‘叛乱分子’投降,结果他被判了刑,判了7年还是8年。”

于是,中央下令“平叛”,军队也就杀气腾腾地来了。昌都军分区下属的部队、独立团和从汉地调来的一些部队开进了边坝。既然是来“平叛”的,那么杀的藏人就特别地多。

普卜说:“解放军倒是死的不多,老百姓死的就太多了。反正解放军又不知道谁是‘叛乱分子’,只要看见藏族就打。而且,去的那些人气得很,部队的,工作组的,都是‘大联指’的,这之前被‘造总’这么整,一气之下,再加上添油加醋的,肯定要报派性的仇。”据说当时奉命去“平叛”的昌都某独立营,全是“铁杆”的“大联指”,营长的外号叫“歪嘴巴”,他公开宣称:“这下到了我报仇的时候”,所以他简直杀红了眼。部队里除了翻译其他人基本是汉人,而阻挡部队的又全是藏人,打着打着,用普卜的话来说:“最后就成了两个民族在打。”[1]

普卜还讲述了一件“平叛”时,四个年轻的藏人女子勒死解放军士兵的事情:

“边坝县有一个那孜区是‘暴乱’的中心区,那里地形险要,一条简易公路经过一个叫那孜岗的悬崖峭壁,中间一条小河,另一边也是山,当时就在那里打得最厉害。……那时候是冬天,十一、二月份,当时部队在那儿被堵住了,那些村民在空空的汽油桶里面装上炸药、石头什么的,部队一走近,就把点燃了的桶从山崖上滚下来,这一炸把部队炸死炸伤好些人,有些解放军还被打散了,有的兵稀里糊涂到处乱走,天亮了被村里的人看见了,是四个女人,因为男的都上山参加战斗去了。她们装着对他很友好,给他吃的、喝的,还让他洗脚。就在那个士兵洗脚的时候,突然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了。这是其中两个女人干的这事。后来她们都被抓了,那两个女人一个被枪毙,一个因为怀孕判了缓刑,最后好像没杀成。那个被枪毙的女人其实才十八九岁。是在那孜区上由解放军枪毙的。那些解放军都是被勒死的士兵的战友,特别气愤,说老乡居然杀我们,觉得非常想不通。那时候枪毙人都很简单,部队‘哒哒哒’的,有杀人的权力,是上面同意了的。我后来听老百姓讲,那个女的被捆得五花大绑,解放军在枪毙她之前,先用刺刀朝她狠狠地捅了一下,那刀尖都从她的胸口冒出一截,据说那女的叫都不叫一声,还转过头来狠狠地瞪了解放军一眼,最后挨了好几枪。当天那次由解放军公开枪毙的就有三十多人。”

1973年,普卜去边坝县都乡“落实政策”:

“我们去时看见那乡里全是女的,男的除了老头子和小孩子,青壮年几乎没几个,其实整个边坝到处都是这样。为什么是这样呢?一部分打死了,一部分抓起来了,就没什么男人剩下的,每个乡都这样。一开会的时候全是穿黑衣服的女人,男的很少。”

不过跟“尼木事件”一样,当地没有一个出身成份不好的人参加“再叛”,所以乡村里剩下的男人都戴有各种“帽子”[2]。据说他们还有点幸灾乐祸,因为被解放军打死的很多人都是在“民主改革”[3]中斗争过他们的积极分子。后来工作组去落实政策的时候,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因为原来乡里的书记和乡长都成了“叛乱”的政委和司令,党员和积极分子都成了“叛乱分子”,杀的杀,关的关,一个党员也没有了,“整个班子全完蛋了”。可是要重新发展党员非常困难,因为当时入党的条件是,凡亲属中有“管关杀叛代”[4]这五类分子都不能入党,但实际情况却是整个乡里几乎找不到符合条件的人。

1973年起,派去了四批工作组,最后才确定,“被杀的里面基本上都杀错了”。普卜感叹道:“总之边坝县就因为所谓的‘叛乱’杀得一塌糊涂,但实质上是严重地扩大化,实际上那些被枪毙的人当中只有个别的算是杀对了,像那个勒死解放军的女子,她可能算是杀对了,其他的好像没有哪个杀对的,可以说几乎都杀错了。”

(六)、人民公社

《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就“边坝事件”称“反革命分子”制定了包括“不要交公粮”在内的“三不”反动纲领。而这,其实与“人民公社”有关。

1959年“平叛”之后,党的干部们急欲使西藏跟上全中国的步伐,开始了公社化的尝试。早在1960年,西藏农村已经建立起8千多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并且试办了七、八十个合作社,但鉴于西藏彼时“平叛”不久、局势不稳的实际情况而暂停。1965年,西藏开始试办人民公社。到1966年初,已经办起了130个人民公社。1968年革委会成立之后更是快马加鞭地大办人民公社,到1975年,西藏99%的乡完成公社化,共建立人民公社1925[5]

诸多并不符合西藏情况的政策出笼,如盲目开垦草场、牧场搞粮食种植,把种植青稞改为种植冬小麦等等,这在以后被认为“既是一种社会灾难,也是一种生态灾难”。尤其是,公社化没收了农牧民的土地和牲畜;而在集体化的劳动中,工分收入极其微薄,包括公粮在内的税收虽不算多却也难以对付,农村和牧区之间以物易物的传统方式(如用青稞交换酥油和肉类)被取消,改由政府统一配给口粮等等,加上雪灾、雹灾等各种天灾,使得民不聊生,甚至有整村、整村的人在外行乞。“根据中共自己的评估和统计,公社化后期,全西藏有50万人的生活比不上公社化以前,其中有近20万人生活相当困难。这个数字在当时西藏180万的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是相当高的。连西藏的中共首脑都承认,西藏老百姓‘没有尝到公社化的甜头,或者吃了苦头。’”[6]

公社化的进程,对西藏农村和牧区的传统文化造成巨大破坏。藏学家梅•戈尔斯坦(Melvyn Goldstein)1980年代对西部牧区为期16个月的田野调查[7]中发现:

“个人的宗教活动被禁止,寺院和祈祷墙等都被拆除了,牧民们被强迫抛弃他们头脑中深深印有的一些价值观念和风俗。例如,男人必须剪去他们那有特色的刘海和辫子,妇女也要求打破女人不能宰杀动物的戒规。这是一个可怕的时期,因为牧民们的价值标准和道德准则都被故意地颠倒过来,更糟的是缺乏食物。西藏的干部操纵的阶级斗争大会以及大量倾泻的歪曲一切事物的宣传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和不和谐。在某种意义上,政府仅仅想从语言上减少西藏人对传统伦理的认同。”

戈尔斯坦考察的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帕拉乡在1969年年底,因为反抗把牧区变成公社,“大多数的牧民在传统领袖领导下发动起义,控制了该地区,杀死了几个亲中国的西藏官员。他们建立了一个所谓的政府,宣称提倡宗教和经济自由。很快,‘叛乱’就被南部开来的中国军队平息。中国政府逮捕或处死了一批领导人,对其他人进行监禁或再教育,然后建立了公社和革命委员会……”[8]

也就是说,1969年的系列暴力事件,有些是出于对公社化的反抗。藏学家茨仁夏加(Tsering Shakya)在《龙在雪域:一九四七年后的西藏》[9]中写道:“在某些地方,叛乱活动是由于中共试图恢复人民公社制度而造成的。”这也正如当时流传在西藏底层的一句话:“解放就如同给人们戴上了一顶湿皮帽。皮帽干得越快,就箍得越紧。”于是,广大“翻身农奴”表示不愿意要这样的“解放”,喊出了“吃糌粑的赶走吃大米的”口号。

但是也有例外的,比如“尼木事件”并不是因为反对公社化而激起的反抗。当时,尼木县正在酝酿办人民公社而尚未开始。

因此,很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非可以简单化地一言以蔽之,而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如此之多的可能性,实际上都缘于一个前提:革命。一位伴随着发生在西藏的所有革命度过了大半生的藏人知识份子说:“1959年以后的‘民主改革’是对西藏经济的革命;1966年的‘文革’是对西藏文化的革命。两次革命,使得西藏彻底变了样。”而人民公社化,是夹杂在对西藏文化的革命之中对西藏经济的又一次革命。而如此具有颠覆性的一次次革命,等于是要连根挖去一个民族深扎在雪域大地上的根,所触及的不但是藏人的皮肉,使他们贫困交加;所触及的更是藏人的灵魂,使他们在丧失传统和信仰的时候,内心分裂,魂无所系。所以,从某种意义而言,所谓的“再叛”之说是成立的,因为在连续的“再叛”中出现了许许多多决意赴死的民族主义者。


[1] 《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中所说的打死打伤多少“干部、战士”,据说其实大多是在这一“平叛”过程中发生的。
[2] 所谓“帽子”,比喻的是被赋予了各种招致歧视、排斥甚至迫害等名义的身份,具有意识形态色彩。
[3] 所谓“民主改革”,是1950年代至1960年代,中共对全藏区实行的所谓“废除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建立人民民主政权”。
[4] 指被管制的、被关押的、被处决的人,以及“叛乱分子”和“领主、代理人”。
[5] 见《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94)》,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
[6] 见《天葬:西藏的命运》,王力雄著,台湾大块文化出版,2009年。第一版于1998年,香港明镜出版。
[7] 见《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十)》,西藏人民出版社,1993年。
[8]见《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1949-1994)》,西藏自治区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
[9] 中译本《龙在雪域:一九四七年后的西藏》,台湾左岸文化出版,2011年。


延伸阅读: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一)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6/01/19681969.html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二)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6/02/19681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