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三)
(五)、边坝事件
那么,“边坝事件”呢?据文革期间在昌都地委工作,1973年作为调查边坝“再叛”情况的工作组成员普卜(化名),在2001年10月向我讲述的:
“究竟有没有‘再叛’这回事情,其实我到现在也没搞清楚。……反正说是这么演变过来的,要成立什么‘护教志愿军’之类。说是有这么一个口号:‘赶走共产党,消灭红汉人’,可是到底有没有我不清楚。还有一个口号,‘吃糌粑的团结起来,打倒吃大米的’。这个口号是有的。但是我去的都乡没有这样的事,连反动文字的任何东西都没有看见,尽管都乡是‘暴乱’的重点乡。
“有的区也确实杀了汉族,像俄朱卡区的文书逼他承认什么东西他不承认,就被摔到怒江里去了,他是汉族人。这样的人打死了那么几个,藏族好像没有。当然也把藏族的区长、书记等干部抓起来了,问他们:‘你是要吃糌粑还是要吃大米?’说吃糌粑的话那可以,就不打了;说吃大米,好,那就打。还有一个区委书记,问他‘你信不信教?’还说‘你念这个’,他们指着山上用石头堆的六字真言,意思是,你念了就表示你信教,那就不打你;如果你不念,那就表示你不信教,那就打你。这个区委书记只好念了一遍,他们就没打他,但是后来就为他念六字真言的事情,被认为是向‘叛乱分子’投降,结果他被判了刑,判了7年还是8年。”
于是,中央下令“平叛”,军队也就杀气腾腾地来了。昌都军分区下属的部队、独立团和从汉地调来的一些部队开进了边坝。既然是来“平叛”的,那么杀的藏人就特别地多。
普卜说:“解放军倒是死的不多,老百姓死的就太多了。反正解放军又不知道谁是‘叛乱分子’,只要看见藏族就打。而且,去的那些人气得很,部队的,工作组的,都是‘大联指’的,这之前被‘造总’这么整,一气之下,再加上添油加醋的,肯定要报派性的仇。”据说当时奉命去“平叛”的昌都某独立营,全是“铁杆”的“大联指”,营长的外号叫“歪嘴巴”,他公开宣称:“这下到了我报仇的时候”,所以他简直杀红了眼。部队里除了翻译其他人基本是汉人,而阻挡部队的又全是藏人,打着打着,用普卜的话来说:“最后就成了两个民族在打。”[1]
普卜还讲述了一件“平叛”时,四个年轻的藏人女子勒死解放军士兵的事情:
“边坝县有一个那孜区是‘暴乱’的中心区,那里地形险要,一条简易公路经过一个叫那孜岗的悬崖峭壁,中间一条小河,另一边也是山,当时就在那里打得最厉害。……那时候是冬天,十一、二月份,当时部队在那儿被堵住了,那些村民在空空的汽油桶里面装上炸药、石头什么的,部队一走近,就把点燃了的桶从山崖上滚下来,这一炸把部队炸死炸伤好些人,有些解放军还被打散了,有的兵稀里糊涂到处乱走,天亮了被村里的人看见了,是四个女人,因为男的都上山参加战斗去了。她们装着对他很友好,给他吃的、喝的,还让他洗脚。就在那个士兵洗脚的时候,突然用绳子套住他的脖子把他勒死了。这是其中两个女人干的这事。后来她们都被抓了,那两个女人一个被枪毙,一个因为怀孕判了缓刑,最后好像没杀成。那个被枪毙的女人其实才十八九岁。是在那孜区上由解放军枪毙的。那些解放军都是被勒死的士兵的战友,特别气愤,说老乡居然杀我们,觉得非常想不通。那时候枪毙人都很简单,部队‘哒哒哒’的,有杀人的权力,是上面同意了的。我后来听老百姓讲,那个女的被捆得五花大绑,解放军在枪毙她之前,先用刺刀朝她狠狠地捅了一下,那刀尖都从她的胸口冒出一截,据说那女的叫都不叫一声,还转过头来狠狠地瞪了解放军一眼,最后挨了好几枪。当天那次由解放军公开枪毙的就有三十多人。”
1973年,普卜去边坝县都乡“落实政策”:
“我们去时看见那乡里全是女的,男的除了老头子和小孩子,青壮年几乎没几个,其实整个边坝到处都是这样。为什么是这样呢?一部分打死了,一部分抓起来了,就没什么男人剩下的,每个乡都这样。一开会的时候全是穿黑衣服的女人,男的很少。”
不过跟“尼木事件”一样,当地没有一个出身成份不好的人参加“再叛”,所以乡村里剩下的男人都戴有各种“帽子”[2]。据说他们还有点幸灾乐祸,因为被解放军打死的很多人都是在“民主改革”[3]中斗争过他们的积极分子。后来工作组去落实政策的时候,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因为原来乡里的书记和乡长都成了“叛乱”的政委和司令,党员和积极分子都成了“叛乱分子”,杀的杀,关的关,一个党员也没有了,“整个班子全完蛋了”。可是要重新发展党员非常困难,因为当时入党的条件是,凡亲属中有“管关杀叛代”[4]这五类分子都不能入党,但实际情况却是整个乡里几乎找不到符合条件的人。
从1973年起,派去了四批工作组,最后才确定,“被杀的里面基本上都杀错了”。普卜感叹道:“总之边坝县就因为所谓的‘叛乱’杀得一塌糊涂,但实质上是严重地扩大化,实际上那些被枪毙的人当中只有个别的算是杀对了,像那个勒死解放军的女子,她可能算是杀对了,其他的好像没有哪个杀对的,可以说几乎都杀错了。”
(六)、人民公社
《中共西藏党史大事记》就“边坝事件”称“反革命分子”制定了包括“不要交公粮”在内的“三不”反动纲领。而这,其实与“人民公社”有关。
自1959年“平叛”之后,党的干部们急欲使西藏跟上全中国的步伐,开始了公社化的尝试。早在1960年,西藏农村已经建立起8千多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并且试办了七、八十个合作社,但鉴于西藏彼时“平叛”不久、局势不稳的实际情况而暂停。1965年,西藏开始试办人民公社。到1966年初,已经办起了130个人民公社。1968年革委会成立之后更是快马加鞭地大办人民公社,到1975年,西藏99%的乡完成公社化,共建立人民公社1925个[5]。
诸多并不符合西藏情况的政策出笼,如盲目开垦草场、牧场搞粮食种植,把种植青稞改为种植冬小麦等等,这在以后被认为“既是一种社会灾难,也是一种生态灾难”。尤其是,公社化没收了农牧民的土地和牲畜;而在集体化的劳动中,工分收入极其微薄,包括公粮在内的税收虽不算多却也难以对付,农村和牧区之间以物易物的传统方式(如用青稞交换酥油和肉类)被取消,改由政府统一配给口粮等等,加上雪灾、雹灾等各种天灾,使得民不聊生,甚至有整村、整村的人在外行乞。“根据中共自己的评估和统计,公社化后期,全西藏有50万人的生活比不上公社化以前,其中有近20万人生活相当困难。这个数字在当时西藏180万的人口总数中,所占比例是相当高的。连西藏的中共首脑都承认,西藏老百姓‘没有尝到公社化的甜头,或者吃了苦头。’”[6]
“个人的宗教活动被禁止,寺院和祈祷墙等都被拆除了,牧民们被强迫抛弃他们头脑中深深印有的一些价值观念和风俗。例如,男人必须剪去他们那有特色的刘海和辫子,妇女也要求打破女人不能宰杀动物的戒规。这是一个可怕的时期,因为牧民们的价值标准和道德准则都被故意地颠倒过来,更糟的是缺乏食物。西藏的干部操纵的阶级斗争大会以及大量倾泻的歪曲一切事物的宣传造成了认识上的混乱和不和谐。在某种意义上,政府仅仅想从语言上减少西藏人对传统伦理的认同。”
戈尔斯坦考察的日喀则地区昂仁县帕拉乡在1969年年底,因为反抗把牧区变成公社,“大多数的牧民在传统领袖领导下发动起义,控制了该地区,杀死了几个亲中国的西藏官员。他们建立了一个所谓的政府,宣称提倡宗教和经济自由。很快,‘叛乱’就被南部开来的中国军队平息。中国政府逮捕或处死了一批领导人,对其他人进行监禁或再教育,然后建立了公社和革命委员会……”[8]
也就是说,1969年的系列暴力事件,有些是出于对公社化的反抗。藏学家茨仁夏加(Tsering Shakya)在《龙在雪域:一九四七年后的西藏》[9]中写道:“在某些地方,叛乱活动是由于中共试图恢复人民公社制度而造成的。”这也正如当时流传在西藏底层的一句话:“解放就如同给人们戴上了一顶湿皮帽。皮帽干得越快,就箍得越紧。”于是,广大“翻身农奴”表示不愿意要这样的“解放”,喊出了“吃糌粑的赶走吃大米的”口号。
但是也有例外的,比如“尼木事件”并不是因为反对公社化而激起的反抗。当时,尼木县正在酝酿办人民公社而尚未开始。
因此,很多事情的来龙去脉并非可以简单化地一言以蔽之,而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如此之多的可能性,实际上都缘于一个前提:革命。一位伴随着发生在西藏的所有革命度过了大半生的藏人知识份子说:“1959年以后的‘民主改革’是对西藏经济的革命;1966年的‘文革’是对西藏文化的革命。两次革命,使得西藏彻底变了样。”而人民公社化,是夹杂在对西藏文化的革命之中对西藏经济的又一次革命。而如此具有颠覆性的一次次革命,等于是要连根挖去一个民族深扎在雪域大地上的根,所触及的不但是藏人的皮肉,使他们贫困交加;所触及的更是藏人的灵魂,使他们在丧失传统和信仰的时候,内心分裂,魂无所系。所以,从某种意义而言,所谓的“再叛”之说是成立的,因为在连续的“再叛”中出现了许许多多决意赴死的民族主义者。
(转自:自由亚洲唯色特约评论)
延伸阅读: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一)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6/01/19681969.html
唯色:西藏文革疑案:1968年“六·七大昭寺事件”与1969年尼木、边坝事件(二)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6/02/19681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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