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吞并:中国民主化与民族问题
——2014西藏问题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
唐丹鸿
一.
作家、诗人唐丹鸿。 |
一说“民主”这个词,我就笑了……
先设想一下,一个人从小打架打到大,周遭比他弱小的都打趴下了,抢拿常胜,不服的杀,服从的收编为伍。他长成了一个大块头,地盘也越占越大……这种成长经验的人会形成什么性格呢?民族也是有性格的。
中国自称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主体民族汉族占了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少数民族不到百分之十。
曾被称为“南蛮”的中国南方少数民族,苗、彝、侗、瑶等等,大多居住在贫瘠艰苦的山区,他们是被原本居住在黄河流域的汉人赶到山上去的。而汉人今天的居住空间,是千百年来从北向南扩张殖民和同化的结果。楚国南扩、秦汉伐越、东吴征山越、唐宋“开发西南”、明朝在两湖、云、贵、川、两广等地的“清剿”……历朝历代“威加四海”的手段都差不多:对所征伐的土地上的土著种族灭绝式大屠杀,好些古民族就是如此灭绝的,剩下的驱逐逃离到山上,以及“改土归流”同化。现在这些山地的少数民族,就是经过历代清剿、同化之后的残余。他们住在穷山恶水蛮荒之地,汉人有句俗语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些“南蛮”已经弱小和边缘化到了好像没有 “民族问题”的程度。
现在说民族问题,主要就是指西藏问题、“新疆”问题。中原西北边的民族藏、蒙、维吾尔等,被汉人称为“族”也就是近百年的事,众所周知,一称“族”就出问题了。中国在图伯特、“新疆”、南蒙古干的事儿,跟历史上也差不多:屠杀、殖民和同化。藏、蒙、维吾尔等受害民族面临的危机,也是像“南蛮”那样的命运。
汉民族虽然有历经千年的拓殖征服史,却不认为汉人有侵略性,从不将“侵略”、“屠杀”、“殖民者”、“帝国主义”这类词用于自身,相反,更多的是对“开疆拓土”的屠夫的感恩赞颂;即使是外来异族统治者,也因“开疆拓土”获得褒扬认可;直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汉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中,也没有对过去屠杀别的民族有什么文化反思,对“穷山恶水”的“刁民”们更谈不上歉疚了;他们习惯了“蛮子”的归顺臣服,将受害民族的反抗视为愚昧落后的小角色对先进文明的冒犯……
中国的民主化就在这样的族群中发育。民族问题就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发展。
我这里涉及的民族问题主要以西藏问题为例。
二.
现代中国之前,满清的帝国扩张:政治干涉,武力占领疆土,血腥且无正当性,已经在藏满之间,制造了领土和主权的冲突。满清虽然干涉图伯特政治,但在政治、经济和外交各方面,离实际统治还有距离。
上个世纪初,被满清帝国吞并的民族华夏中国人(汉人),民族主义兴起,推翻了外来民族(满人)的统治,辛亥革命产生了现代中国。我们把辛亥革命看成中国民主化的起点应该没有问题。但讽刺的是,正是这个“开启民主共和新纪元”的辛亥革命,在产生现代中国的同时,中华民国立刻制造了现代中国的民族问题:
民国临时政府的前身与满清帝国通过《清帝退位诏书》,达成“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交易。中华民国据此认为“合法地”从满清帝国“继承”了对图伯特、“新疆”(东突厥斯坦)、蒙古等地区的权属。但是藏(图伯特)人、回(东突厥穆斯林)、蒙古人却拒绝认受。
在这些民族看来,汉人中国和他们一样,都是满清帝国的殖民地。帝国崩溃,汉、藏、维吾尔、蒙古都有权明确各自的主权,有权成立自己的国家。汉人的中国无权“继承”图伯特、“新疆”、蒙古的领土与主权。
其实中华民国立国,也是不要异族统治。辛亥革命的愿景是一个宪政民主的现代中国,然而,在宪政、民主、共和、反帝、反殖民的现代思潮背景下,中华民国却无视其他民族的意愿和权利,将藏、回、蒙三方排斥在外,与满清达成“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交易,而不是所谓“五族”一起参与、民主协商后的共同决定。
这一切与“民主”、“共和”毫无关系,相反,它是天朝大一统观与汉人扩张拓殖史中形成的沙文主义的产物:“番邦蛮夷”仿佛是一些头脑简单的种类,不屑与之共商。尽管将“藩蛮”这类歧视性称谓换成了“族”,其强加于人,却并未受到追求“民主”的汉人的质疑。当时官方主张的中华民族主义,实质是沙文主义的。其文化同化*,是要把不同民族纳入“高度文明”的汉文化。在中华民族主义者眼中,藏回蒙反中国殖民化,是西方帝国主义削弱、分裂中国的结果。从当时到今天,在汉人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里,占领图伯特和“新疆”都是道德的、正当的。中国被满清吞并的耻辱和痛苦记忆,毫不影响汉人把满清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侵略,视为理所当然;将中华民国的“继承”,视为理所当然;中华民国针对图伯特主权的政治计谋、外交努力和领土兼并等,都被赋予了正面评价……
三.
另一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同一时期的1914年,列宁发表了《论民族自决权》。 1921年成立的中国共产党,是第三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既要服从马列原则,也因绝大多数经费来源于苏联,中共从成立之初到1945年的30多年间,倒是“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达到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11]
中共那时承认民族自决,乃至小小地推动过博巴独立,并非出于尊重人权、或主权在民的民主理念,而是基于“消灭阶级、消灭国家”的共产主义主张,和对中华民国“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反对。分析以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可以看出来,支持藏回蒙乃至南方少数民族独立,是“消灭国家”的步骤,如果这些民族都“同中国脱离”独立了,“中国”——当时的中华民国就分崩离析了,而中共鼓动各民族独立,是想让他们加入中华苏维埃联邦。
在维基相关词条里,博巴人民共和国,“博巴依得瓦”意思是藏人中央政府,被汉文表述为中华苏维埃中央博巴自治政府,隶属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西北联邦政府。而在“博巴依得瓦”的十条执政纲领中*,却写的是“博巴坐自己的江山”、“保卫博巴独立”等,没有什么“隶属中华苏维埃”的意思。
由此也可见,中共支持鼓动民族自决独立,是它的赤化策略,忽悠和笼络“少数民族”人心,以便渔翁得利之策。
这应该也能解释1949年中共建政后,就不再提民族自决和联邦的原因:国家都是中共的天下了,还民族自决独立,江山分治,大权消解,那怎么行?何况,反帝反殖民与中华民族主义、“五族共和”与大一统观念、民主与共产主义理论等,从鸦片战争、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抗日战争一路混合演化而来,已化为时代的狂澜,帮助中共取得了内战的胜利,那么,完成国民党无能实现的“统一大业”,既符合中国人的民意,也正中共产党的下怀。不仅不容西藏、“新疆”独立,还必须“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了。
没有侵略者会直接宣称“我要侵略”,也没有处于侵略方的民族会坦然承认“我们侵略”,他们总是会说、而且打心底相信这与侵略无关,而且他们总是能“证明”这与侵略无关。法西斯德国如此、苏联如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也如此。
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激发中国民族主义者同仇敌忾,以“祖国统一、领土完整”迎合包装大一统,以“解放封建农奴主黑暗统治下的农奴”驱策赤化的军民……“西藏回到祖国大家庭的怀抱”,对当时的汉人来说具有恢复“民族尊严”、共产大同之仁义,中共赢得了汉人大众民心,增强了中共统治的合法性。
中共起初主张民族自决独立,是要捣乱、解体中华民国,然后统治一个“中华苏维埃联邦”;后来“祖国统一领土完整”能俘获民意人心,增强其合法性和统治力,它就“完成统一大业”。对中共来说“领土完整”其实也不很重要,你网络搜索“中共割地”,就可看到中共对大版图爱国者们其实多么不屑,只要对当权者有利,“领土”并非“不可分割”。中共出兵占领西藏,苏联提供资金和武器,指示毛泽东用“民族区域自治”统治“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扩张共产主义阵营的势力……一切都是为了权力。这权力之大,到什么程度、什么后果,我们都知道了。
从辛亥革命起始的中国民主化,走向的却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这一百年的历史有一条清晰的脉络:大一统国家观和汉沙文主义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政治大一统导向专制集权,受益人是统治者;地域大一统的实质是疆土扩张,大汉沙文主义者们赋予扩张者统治的合法性;思想大一统为极权者奉献了赤化的奴隶……大一统国家观在社会、经济各方面都排斥多样性,再与二十世纪包装得最甜美的恐怖主义——共产主义相辅相成,不仅使汉民族在追求民主、平等和自由中南辕北辙,还将其他民族压到了最底层。
四.
我们再来看看当前的民主化活动。从被统治者认受的角度说,中共的合法性已经荡然无存。现行政治体制的反对者越来越多:民主运动活动家、民主运动理论家、海外的民运组织社团、宪政民主理论家、历史政治等方面的学者知识分子,年龄跨度也两三代人了。他们都致力要推动中国的民主化,都反共、反专制,都提出宪政、民主、人权等主张。
一百年前辛亥时期的革命者们反皇权专制,提倡宪政、民主、共和。现在中国当政的共产党就是组织化的皇权,今天的民主人士反共、提倡宪政、民主、共和,跟前人主张也有共通之处。(当然没法比之处也不少,他们的活动能力和活动空间都跟前人没法比,可能敌人太强大了吧……)
中共当年宣称支持民族自决,想先分裂中华民国,再成立中华苏维埃联邦,中共自然当联邦老大。当今很多推动中国民主化的人士,也提出用联邦制解决民族问题。跟共产党不一样,他们没有说先独立再加入什么联邦,也没提民族自决,直接就让联邦了。
我认为更有意思的是,他们为什么不涉及民主、人权中、也是民族问题中这一重大的权利:民族自决权?
如果说境内政治环境恶劣,那么身在海外的,从最早开始同流亡西藏接触的民主人士到现在更年轻的一代,主流的言论都不碰民族自决权。08年以后的汉藏交流,无论组织还是个人,主流也是强调支持“中间道路”——这里有一个问题:这些汉人民主人士是既捍卫民族独立的权利,也支持中间道路呢?还是只支持“中间道路”?前者是尊重民族自决的权利,后者却是因为民族放弃了独立的权利。
中共领导人,毛、刘、周、邓等,都反复强调“克服大汉族主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这至少说明,连中共都嫌汉沙文主义惹麻烦,导致民族冲突,影响稳定,对其统治不利。
现今的政治反对人士和异议知识分子,大多揭露共产党的罪行,抨击中共的民族政策,把民族问题归结为共产党的问题,少有对大一统和汉沙文主义的文化反思。贯穿我们一百年的是受害者的叙述:国民党时期我们是西方帝国主义的受害者;共产党告诉大众我们是国民党和西方帝国主义的受害者。现在我们是中共的受害者……我们怎么就不是自己的受害者呢?怎么就不是害人害己的受害者呢?
今年初,一位在美国做访问学者的宪政民主理论家张博树,出版了一本专著《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这本书的总体逻辑是:西藏“臣属”于元朝、西藏“臣属”于明朝、西藏“臣属”于满清,西藏的事实独立没有得到中华民国的承认,1949年中共建政后占领图伯特,不是侵略而是“行使主权”。归结到未来,中国即使转型为民主制度,根据“民族自决权不能被用作分裂主权国家的法律工具”,因此藏人没有民族自决权。西藏问题是人权问题,是共产党的统治术——政策的问题,宪政民主制度可以解决人权问题,未来民主中国必须是一个宪政民主框架下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这本书很可能代表了一个巨大的群体的逻辑,也迎合了一个巨大群体的心理。它体现的是百年来,两种强烈但却互为冲突的意志:既要民主自由人权,又要大一统。邓小平说过“除了独立,什么都可以谈”,中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反对者们,也大体如此。如果不是他们自身抱持同样观念的话,那谄媚和利用(自私不公的)大众,就是政客获得权力的常用技法了。
在“民主大一统”模式里,“少数民族”享有与汉民族同等的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公民人权等各项权利。可惜,它与“五族共和”的乡愿是同质的:就像“五族共和”不是通过五族共商、尊重民族自己的意愿产生,即遵循民主与公平原则;这一“宪政民主框架下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也不通过共商和民族自决产生。藏、蒙、维吾尔等民族只有选择与汉民族一起宪政民主共和发展的自由,没有拒绝与汉民族一起宪政民主共和发展的自由。
关于是否真正的民主,有一个著名的比喻:有五个人,有四个人都想第五个人死,却不但不能通过投票决定杀死这个人,而且还要为保护第五个人的生命、避免四个人中有人想杀死他,付出安保的代价。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是第五个人。也就是“民主与公正原则”,必须避免“多数人的暴政”。
这本谈中国民主转型与西藏问题的书,坦陈了一个庞然大物的欲望:“中国的人口分布极不均衡,东部和中部的汉族地区集中了过多的人口,而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区是中国重要的资源覆盖区”——那么,对移民空间和资源的欲望,会通过“民主选举”授以什么类型的政权以合法性?在“民主大一统”模式中,藏人、维吾尔人、蒙古人是否有权对移民和资源开发说不?因为民主制保障公民有迁徙自由,资源也属国有,可是大量文化迥异的移民和资源流失,完全可能扼杀另一民族的生命:文化、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各方面,受到占绝对强势的一方“民主合法”清洗。这算不算“多数人的暴政”呢?移民和资源开发,必然产生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冲突,冲突不流血吗?不会要争取独立吗?要不要民族自决,这不又回到原点了吗?
可是“民主大一统”模式排除民族自决权。《中国民主转型中的西藏问题》说得很现实:“中国是一个有上千年‘大一统’传统的国度……必须正视国土分裂给占全国人口90%以上的汉族公众的冲击,不能无视这个中国最大人口群体的现实感受……不管谁上台都不会允许这种情况发生,他还要考虑汉族公众(在未来民主体制中则是最大的选民群体)对转型新政权的支持呢!失掉了西藏,或失掉了新疆,民主转型的合法性就丧失了大半”——呵呵,要是最大选民群体都想杀死这些“分裂份子、恐怖份子”呢?这等于明说了,“民主大一统”就是一个中国汉人大众的“多数人的暴政”。
如果从历史的轨迹可以看出未来大致的延伸方向的话,那么不难想像,中国南方少数民族和南蒙古的今天,很可能就是藏、维吾尔等民族的明天。
这就是当下,在苏格兰独立公投的同时,中国民主化进程呈现给我们的怪圈。
我是一个汉人,无论怎样将心比心,我也不可能像一个真正的少数民族的感受来得真切。因此我说“你们应该独立”,或者“你们不能独立”,或者“你们应该走中间道路”,都同样傲慢。只有尊重别人的自决权是合适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了他们:那些失去了土地,来到城市,在每个城市的每个角落、一年到头血汗中挣扎求存的民工,生活在最底层的奴隶,以及那些下岗工人。他们中有多少看不到未来的人?绝望的人?他们是汉人中的大多数。他们最仇恨今天的不公,也最仇恨这个制度,恨那些衣着光鲜的,傲慢的,歧视他们的各种阶层……今天的中国就是一个阶级社会。奴隶才是真正的多数族,他们最为均贫富所吸引……我想起了改朝换代的模式农民起义,毛泽东的农村包围城市、阶级斗争、无产阶级革命……独裁者最初都善于利用“多数人”的恨和理想,“多数人的暴政”又特别像民主和公正。
从辛亥革命到现在,“民主”被各色弄权者利用,民主这个词都被玩坏了。多少人一看见这个词就笑了,是那种“哄谁呢”的笑,我也是发出这种笑的人。
也许通过民族问题可以检验真假:无论他们有多少人,无论他们多么喜欢“统一”,都必须尊重和捍卫民族自决的权利。如果自决产生了独立,那是中国人为捍卫民主所付的成本。若民族自决留在中国境内,那是因为能够行使民族自决权本身,向我们证明了这“民主”值得信任。
就像苏格兰公投的结果,证明了苏格兰和英格兰真正的双赢。
2014/9/19
唐女士的发言实在是太精彩了! 句句入怀 ! 真可谓是拜读了! 这样的友人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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