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0日星期日
关注千古奇案,先贴旧文《“天珠王”嘎玛》
请关注:6月1日,北京律师浦志强将为西藏著名商人、环保人、收藏家、慈善家嘎玛桑珠辩护。有“天珠王”之称的嘎玛桑珠,于2010年1月3日被捕,拘押新疆近五个月。事实上,蒙冤遭难的不止嘎玛一人,他的哥哥、环保人仁青桑珠和他的弟弟、孜荣村“生态环境保护志愿协会”负责人其美朗加,于去年8月间在昌都被官员陷害,身陷囹圄。其详情,我将于近日在博客上陆续介绍,然而三兄弟蒙难的故事太长太曲折,全然是一部当代藏人的苦难史……
关于嘎玛,在年初出版的刘鉴强《天珠》一书中被介绍为:全名如凯·嘎玛桑珠,西藏贡觉人。商人,慈善家。成功经营天珠,人称“天珠王”。成立“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目前在建立个人藏族文化博物馆,是全世界收藏藏族文物最多的私人收藏家。
关于嘎玛一案,浦志强律师、王力雄、以及浦律师同事夏霖律师,在Twitter上说:
@puzhiqiang(浦志强):我来焉耆是为被控盗掘古墓葬罪的嘎玛桑珠辩护,可搜索刘鉴强作品《天珠——藏人传奇》,也可参考唯色的《“天珠王”噶玛》http://puzhiqianglawyer.blog.sohu.com/152865109.htm
@wlixiong(王力雄):浦志强律师现在去新疆焉耆办的一个西藏人的案子,有可能是一个千古奇案。这故事长且曲折,想知道的,请先从读一本书开始: http://is.gd/cvfzm
@xialinlawyer(夏霖):本所浦志强与李会清律师奔赴新疆焉耆,是为被控盗掘古墓葬罪的西藏人嘎玛桑珠辩护。指控有些古怪,所控案情是十余年前的事。我们判断有司是将政治案件经济化,原因不详。所谓凶险,不在案内而在案外。
南方周末:“天珠王”嘎玛
作者: 唯色 (撰文/摄影)
◎“矢”、九眼石或天珠
“矢”是藏语,不是藏人谁能明白它是什么?且让我来介绍它的另外两个众所周知的名字,一个是如今变成时尚饰品的“天珠”,一个是土气中又带点奇妙的“九眼石”。我很喜欢九眼石这个名字。九只眼睛与石头连在一起,像极了神话。小时候听过的格萨尔王传说里就有长着九个脑袋的魔鬼,从唐卡上也看到过只有一只眼睛、一颗牙齿和一个乳房的护法女神阿嘎乍底。而所谓的天珠显得华而不实。虽然如凯·嘎玛桑珠被人称作“天珠王”,但我感觉太直白了。对于藏人来说,九眼石和天珠都是他人的称呼,惟有“矢”才散发着一种不同寻常的魔力。我听过太多太多“矢”的故事。
有的传说“矢”是虫子变的,这种虫子钻出地面很快就会跑得不见,要抓住它得赶紧先用帽子给盖住;有的传说“矢”是天上神灵的宝物,神灵遭到贬谪之后,“矢”也随之降落到人间的那些地势高拔之处,所以很多西藏人认为“矢”是天降宝石。我听到过的最传奇的说法是把“矢”说成天外之神留下的宝贝,那些天神面黄肌瘦,长着一颗硕大的脑袋,坐着有轮子的船从云端下来,又从山顶上去(插一句,藏语的“飞机”意思是“天上的船”,难道与此有关么?),但在离开之前,不知有意无意,遗落了许多有着神秘力量的“矢”。
应该相信,多年来经手过上千颗各种各样“矢”的“冲巴”(藏语,商人)嘎玛,他的说法是具有权威性的,不过也神乎其神,须得用另一种世界观才能理解。嘎玛用铿锵有力的康巴藏语告诉我:“很多经书上和格萨尔王的传说里都提到过‘矢’。远在国外的西藏大学者南喀诺布写过‘矢’、本教和象雄文字的文章。据他的研究,早在本教时就有‘矢’了。而本教的历史,按照本教的算法有1.5万年以上,所以‘矢’的历史不止现在所说的三四千年这么短的。但我不敢说‘矢’完全是西藏人制作的,几年前,在阿富汗的古代佛窟里出现过‘矢’,对照象雄文化和波斯文化的关系,‘矢’也可能跟波斯文化有关。反正不管怎么说,即使按照现代科学技术来鉴定,也能知道‘矢’不是近代人做得出的。可惜的是,‘矢’的制作方法如今已经失传了。”
且不论哪种说法更合理,就“矢”而言,到底与嘎玛有着怎样的因缘呢?先说说嘎玛的家乡,远在藏东康地,是一个典型的康巴聚居之地,反映在“贡觉”这个地名上,意思是行“十善”的如意之宝地。生息在这里的既有最精进的修行者和最虔诚的信徒,也有最凶悍的抢劫者和最桀骜的勇士,更多的是善于并且敢于做各种生意的商人。
如今年近40的嘎玛从小就知道“矢”,对于一个藏人尤其是一个康巴来说,不知道“矢”简直可笑。事实上,他见识过家中悄悄珍藏的几颗“矢”,但不敢拿出去炫耀,因为一旦被村干部发现就糟了。1991年,嘎玛在西宁做羊皮生意,一个安多藏人找到他说,有一颗“矢”,你懂不懂?嘎玛说好啊,去看一下吧。那个要卖“矢”的人是个西宁汉人。那个“矢”是三只眼睛的,双圈的,嘎玛一眼就喜欢上了,一冲动就把价格给高了,却没发现那两人其实是搭档,那颗“矢”原来是用800块钱从农村收购的,而他给的价竟然是2.5万元。嘎玛说:“当时没什么人做‘矢’的生意,也没几个人懂得‘矢’。我花高价买‘矢’的事把整个西宁都轰动了,结果很多人都把‘矢’拿来了,要卖给我,假的真的都有。”如此有趣的因果流转,使得在第一颗“矢”上吃了亏的嘎玛却由此吸引了源源不断的“矢”,嘎玛的生意从此转型了。
他的第一个买主是台湾人,后来的许多买主都是台湾人。据说不少台湾人近乎疯狂地迷信“矢”(他们一概称之为“西藏天珠”),而且根据镶饰的纹路,从一眼到九眼乃至13眼,或者其他类似宝瓶、莲花、虎齿、线珠、寿珠、闪电、金刚杵等图案,均附会地认为有各种不可思议的神奇功效。但是他们并不认得“矢”的真假,千里迢迢地跑到西藏,为的是从藏人手中买到真货,但把价格压得很低,甚至压到几百块钱。嘎玛很不愿意这么廉价地出售“矢”,他想出一个办法,尽可能多多地收购“矢”,然后由自己来控制天珠市场的价格。嘎玛给的价格比台湾人要高得多,所以要卖给他“矢”的藏人都排成了长队,结果他一下子买了700多万元的“矢”,最贵的一颗花了60万元。其实当时他并没有那么多钱,一半以上是借贷的,利息并不低。这么一来,他果然控制住了天珠市场,台湾那边的天珠价格也随之上涨,一个能说会写的台湾人出了一本关于“矢”的书,里面有嘎玛的照片,冠名“天珠王”。
如今,当年收购的那些“矢”已被嘎玛卖出不少,但上等的“矢”他都保存着,那颗最贵的已经升值到100多万元,依旧是奇货可居,绝不出手。嘎玛的观点是:一个宋朝的瓷碗可以卖到上千万元,一张波斯地毯也是天价,而“矢”的价格尽管在上升,却与它真正的价值并不相符。嘎玛“操纵”天珠市场的办法是:用今天的科学技术来研究“矢”,并且结合传统文化,写出一本各方面都认可的权威之书,然后参加拍卖。“只要拍出个很高的价格,整个‘矢’的市场都会好起来。”而今已被北京民族大学聘为珠宝教授的如凯·嘎玛桑珠信心十足。
◎去拉萨,走四方
不过我对嘎玛的天珠故事,不如对他的其他故事那么兴趣盎然。单单听他讲述如何抵达拉萨的经历也足以令我动容。而他的所有故事,分明透着他的人生哲学:“勒迥则”(藏语,因果报应)。
故事一:跟成千上万的藏人一样,嘎玛从小梦想着去拉萨,可是阿吾和阿妈舍不得,说是“文化大革命”那阵子那么困难都已经度过了,就待在家里种地放牧,听寺院里活佛和喇嘛的话,只要有吃有穿就足矣。但嘎玛怎么收得回早已飞向拉萨的心?于是在他18岁那年,骑马离开家乡,又从县城坐着解放牌卡车到了昌都,然后与42个人挤在另一辆“解放”上,一路爆着轮胎慢腾腾地向拉萨驶去。嘎玛回忆说,“从昌都到拉萨走了整整10天,每晚都睡在地上,随便把皮袄一裹就能睡着。那时是冬天,天气很冷,但是我们好像都不觉得冷,可能是太想去拉萨了吧,激动得连冷都忘记了。”拉萨的标志是什么呢?对于这些从未看见过拉萨的边地藏人来说,如果不是阳光下的布达拉宫像一团燃烧的火焰扑入几欲望穿的双眼,怎会知道多年的心愿就在蓦然间变成了现实?“车到拉萨大桥时,我远远地看到了孜布达拉(藏人对布达拉宫的称呼)。我很高兴啊,眼泪就流下来了。”下车后,嘎玛直奔帕廓(八角街)而去,他用他的贡觉藏话不停地问路,帕廓怎么去啊?祖拉康(藏语,大昭寺)在哪里啊?人家指了路,他就顺着走,一下子就走在帕廓的转经路上了,转经的人很多,他跟着走了一会儿,就看见大昭寺了。他说:“哎呀很高兴很高兴,我马上就哭了。我磕了三个头,转了三个圈,高兴死了。那天我哭了两三次吧。”嘎玛的汉语显然不够用了,所以他又用藏语重复了一遍,可能是当年的激动依然在内心回旋,他的眼里闪着泪光。
故事二:到了拉萨,嘎玛就跟同乡人四处朝佛,足足历时半年。其中有一个70多岁的老人,在朝拜萨迦寺时突然倒下。老人以前经常打猎,后来很后悔,所以临死之前留言:我以前杀生太多,罪孽深重,没想到我现在死在转经路上,这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在嘎玛的老家有种说法,如果人死在哪儿就在哪儿送葬的话,就跟死狗一样,嘎玛决定把老人的尸体送往色拉寺的天葬场,这意思是,得从日喀则赶回300多公里外的拉萨。哪有司机愿意带着死人上路呢?嘎玛只好用棉被把尸体裹成一团,谎称带的是牛肉,这才找到一辆五十铃卡车。当时是1989年年初,一路上都有检查站在检查,一共被查了7次,所有的行李都被翻了一通。“说来也怪,连个小包都要翻,偏偏放在车厢上的那捆包裹没被打开。天哪,如果打开的话就完了。我们都不会汉话,老人连个死亡证明也没有,谁说得清楚那包裹里面为什么会捆着一个死人?”嘎玛说自己紧张极了,可是除了念经祈祷他一筹莫展。他祈求了古汝仁波切(藏语,莲花生大士)又祈求了卓玛(藏语,度母),还祈求了他家乡的喇嘛,恳请他们施展瞒天过海的神通,帮助自己渡过难关。看来很奏效,各检查站一路挥手放行,他们终于平安抵达拉萨,嘎玛形容自己喜悦的心情好像不是人死了,反而像是人又复活了,所以又多给了司机50元。第二天,尸体就被送去天葬了。
故事三:朝佛之后,嘎玛开始做生意,去藏北草原卖服装和百货,再买牧人的羊毛、羊皮和山羊绒,运回拉萨卖掉。有一次,嘎玛去文部县尼玛区山羊最多的两兄弟家收购山羊绒,因为当时有规定,所有的畜牧产品只能卖给国营公司,尽管市场价格高出五六倍,也绝不能卖给私人老板,否则就是违法,所以那两兄弟都不敢跟嘎玛做买卖,直至看上了嘎玛腰上的长刀,这才愿意用5斤山羊绒换刀。但他们不相信嘎玛的秤,拿出了自己的秤,在称秤时,嘎玛觉得不对头,一大包山羊绒怎么才七八斤的重量呢?嘎玛就说,不对啊,至少应该是十多斤,你的秤肯定有毛病。那个叫桑杰的老人不相信,说自己的秤是从商店里买的。其实那是一个公斤秤,但那时候没几个人知道除了市斤秤还有公斤秤,嘎玛也不知道。嘎玛就用自己带的市斤秤重新称重,这一称就有了悬殊。“哎呀,这桑杰老人把他的公斤秤当成市斤秤,早已卖了不少山羊绒、羊肉和羊皮,大部分卖给了民贸公司,实在是吃了很大的亏,所以他一把抱住我的脖子哭了,边哭边说我是他‘缘分的儿子’,不但把家里的山羊绒全部卖给我,还送了我5斤山羊绒和很多小羊皮。”
我与嘎玛偶然结识于多年前他还是一个“冲巴”时,但2002年夏天,我在一次宴会上重逢嘎玛,惊讶地听到他侃侃而谈在藏地搞环境保护必须兼顾当地藏人的利益,否则还不如不搞的好。据介绍,嘎玛现在是藏地第一批民间环保组织———“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的创始人之一和资助者。真有意思,短短几年,他是怎么变成一个环保人的呢?
◎环保不是新概念
其实这正是我当面询问过嘎玛的话,却被嘎玛含笑驳回:“不是突然想起来要做环保的,本来就是跟自己的历史和文化有关系嘛。在过去,每个寺院、每个部落、每个大的家族都有自己神圣的区域,神山、圣湖、河水的源头、古老的大树,就像自己的保护区一样。比如说我们家族的那棵柏树就意味着整个家族的灵魂,当然是要悉心保护的,这已经成了代代遵守的传统。”
嘎玛的家族是藏东康地一个古老的家族,有自己的名号为“如凯”,与过去的游牧文化相关。游牧部落之间的争战叫做“如哉”,随牧人逐水草而居的帐篷叫做“如博”,连寺院也是游牧状态的,没有房子,而是帐篷寺院。既然是游牧之人就会有狩猎活动,但是嘎玛强调:“那是一种可持续的狩猎方式,并非滥杀。他不会今天能打多少就打多少,他只打足够他吃的就可以了。而且他只打公的,不打母的,因为母的有可能肚子里怀着孩子。打公的,也只是打看上去老一点的,不会打小的。这是牧人的习俗,由来已久。”
而西藏的传统,追根溯源直至西藏的原始宗教———本教。本教相信万物有灵,将整个世界分为三个区域:天上、地上和地下;每一区域都有两种生命:神和神人,人和动物,鬼和精灵,这些生命均可化身为各种形象。本教对于西藏人的心理影响是极其深厚的,所以就有了能够占卜嘎玛家族命运的神树。1400多年前,佛教传入西藏,显然比巫术性质的原始宗教更为先进,更加强调对万物众生的爱护,用嘎玛的话来说,“生命在六道轮回里的‘勒迥则’,比任何严厉的法律都有效,‘勒迥则’一直跟随着你的生生世世。汉族不是有句话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勒迥则’就是种子和果实,不论你做好事还是做坏事,它永远跟着的。所以最大的好是要有慈悲心,最大的坏是杀生,这样一种观念难道不就是今天所说的环保吗?”
尽管童年无书可读,家中珍存的许多卷用金粉和银汁书写的经书皆在革命的年代里消失殆尽,渴望识字的嘎玛只能将别人用来卷烟的《西藏日报》撕了剩下的残张,如获至宝地背得滚瓜烂熟,如此残缺不全的教育并不能桎梏自幼生长在无比丰厚的民间文化土壤上的嘎玛,反而比我们这样的穿行于现代教育那狭长、昏暗之隧道的人身心健康。所以他知道,“西藏有一种神灵叫做‘夷达’,是群山中所有动物和植物的保护神,如果人要猎杀豹子、狐狸、狼那些野生动物,就有可能冒犯‘夷达’,致使人得病或者有难。这也正是老百姓要保护家乡的山山水水的理由。其实广大的藏地从来不分什么一级保护动物、二级保护动物,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这就说明,虽然环保这个概念是发达国家提出来的,但在亚洲许多民族的文化中,在我们藏民族的文化中,早就有了。”
2001年,“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成立了,嘎玛的头衔是秘书长。事实上,这个环保组织自创办以来,基本上花的都是他的钱。不过目前已有转机,开始有项目拨款和其他资助了。虽然环保不是新概念,但环保组织是新生事物,为了了解内地和国际上的环保组织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嘎玛自掏腰包,频繁地奔走在国内外各种培训和会议之间。类似的“外交”活动开展得多了,嘎玛的眼界也就开阔多了,他发现,“那些环保组织的模式就是想方设法地做项目,然后要钱。每一个项目都需要申请、管理和评估,非常麻烦,本来10块钱的事情,以他们的方式要花100块钱,时间和很多资源都浪费了。而我们当地人不一样,我们不用花钱也可以做得很好,我们的文化使得我们的老百姓从来都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生存的环境,我们的方式完全不是今天的科技方式,而是根据自己的传统、自己的头脑、自己的需求。这就是我们与内地和国外的环保组织不一样的地方。有些老百姓还说,原来环保跟我们宗教里面说的一样嘛。”
当然嘎玛和他的环保组织也在做项目,其中一个是制止使用珍稀动物皮毛的项目,于2002年申报,已经获得批准。对于这一流行全藏的恶劣风尚,嘎玛批评道:“有很多藏人喜欢用老虎、豹、水獭、狐狸的皮毛做服装,这在以前的传统里是没有的,在宗教上也是不允许的。过去只有极少数有身份的人才能用很窄的一截。那么这是怎么变成习惯的呢?就是这个‘庆’那个‘节’上,外国人、内地人来旅游,一看见有藏人穿镶皮毛的服饰,就这里照一个相那里摄一段像,然后到处发表、播放,说这是什么‘民族服饰’,我们当地的人也就以为这很潇洒,很好看,所以去买动物的皮子穿在身上。就这样,旅游者把藏人的需求量给激发了。外面的人吹吹吹,当地的人不明白,反而积极迎合,这是最典型的一个事例。有一个‘保护国际’(全球性的环保组织)的人问我,康巴人不穿老虎皮和豹皮,就不是‘康巴汉子’吗?我说绝对不是,历史上也没有这样过,这差不多是在10多年之内才盛行起来的。他就建议说你们应该申请一个项目,制止这种不良风气,所以我们就申请了,如今开展得很好。”
嘎玛说,“我现在把生意都快忘记了,但是没钱不行,实在快没钱了,就去卖一颗‘矢’吧。”
来源:南方周末
时间:2006-04-21 14:11:33
http://www.southcn.com/weekend/culture/200604210040.htm
延伸阅读:
孜荣的雪山(这篇报道记录了在西藏昌都地区做环保的藏人、风靡内地的《天珠》一书所记载的仁青桑珠及其兄弟三人蒙受冤情的现况)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0/02/blog-post_10.html
我认识的仁青桑珠 (这是一个老帖子,我在2007年12月23日贴在前一个博客“绛红色的地图”上。此刻,是仁青面临大难的时刻,冤情深重,令人揪心。而记载他的事迹的《天珠》一书,最近在中国内地引发关注,如此反差之大,又令人嗟叹。重新再贴这些文字和图片,只因想念狱中的仁青。)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0/02/blog-post_12.html
大陸的官, 只要是出名的藏人---凡是不能獨讓漢人成為藏人的神者, 必關必殺.
回复删除我感到震驚!五月初仍在想他是否能逃過玉樹地震的一劫,怎料卻落得如此下場!本來以為文物案應早已告一段落,怎料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天珠》作者怎麼能默不作聲!只在其博客上簡單交代了其他人的下落...唉!
回复删除= =...中共打壓西藏的消息看越多越難過....現在都2013年了,嘎瑪案子有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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