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
唯色:玉树地震,僧侣救援的意义
这篇文章,今明两日苹果日报首发,题为<玉樹地震僧侶救援意義>,内容稍有改动,更有可读性。这里有推友做的图像版。
我在博客上将原文全文刊出。图为参加地震救援的喇嘛所拍。
玉树地震,僧侣救援的意义
文/唯色
• 作证
一位从玉树回来的北京记者对我说,起先还是很感动喇嘛在救援中的付出,但后来发现这些喇嘛也很有心机,他们并不信任政府,比如每个来救援的寺院,几乎都安排有僧人拍照和摄像。
这反倒让我很欣慰。我们的僧侣们终于知道以现代方式留下见证了。这既是为自己作证,也是为这一时刻作证。今天的僧侣已不再是旧时代的传统僧侣,用时髦的话来描述,他们“与时俱进”,也善于使用现代科技了。
不过,说他们对政府不信任,确也传达出了某种深意。为何会不信任呢?为何要信任呢?这两年,这十几年,这二十几年,甚至可以上溯至更多年,数代僧侣与数千座寺院的下场,除非“不明真相的群众”,全然洗脑的“五毛”,对于藏人来说,是眼睁睁地看着不停发生的悲剧。
长期以来,尤其是2008年遍及藏地的抗议发生之后,西藏僧侣的形象在中国被妖魔化,西藏僧侣的生存境遇在当地被囚犯化。而这次由于地震这场意外,僧侣们以不计代价的付出令人瞩目,至于民众对僧侣的信赖,从一位失去亲人的藏人所说的这句话中表露无遗:“他们是我们的一切!”
僧侣在玉树地震中的表现,在融合了慈悲利他的佛教精神、血浓于水的同胞情怀之中,实则还蕴含了某种抗衡的意义。或者说,是一种防范。因为长久以来所蒙受的不公正,而失去对当局的信任,于是采取对事实的记录来寻求自我保护。
抗衡的形式总是多种多样的,但其公开姿态是非暴力的,不合作的,由此显示的力量是杰出的。这一次,没有2008年的走上街头,没有2008年的振臂呐喊,没有2008年的标语、画像和旗帜,都没有。这一次,有的只是在被震塌的废墟上拼命救人,有的只是给挖出的遇难者祈祷超度,有的只是以隆重的仪轨,为死者奉献庄严的火葬。
一位救援喇嘛在发表于网络的文章中有一段含意丰富的记录:“官员们对僧侣不仅没有任何感谢的话,反而威胁说:你们已经做了很多过分的事情,该收敛了,等等。我在这里可以非常确定地说:在救援等方面,我们的所作所为相对于军队而言可能是过分了,但我们绝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我们并不期待当局的关怀和感谢……”。在记录中,当局与寺院之间、官员与僧侣之间,事实上是压迫与被压迫、压迫与反压迫的关系。
• 误解
这位北京记者还说,官方救援队的一位军官很气愤地骂道,喇嘛们太坏了,时时刻刻都想着造反,跟政府作对。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军队被派去被震塌的寺院挖掘时,挖出了枪支和子弹。
其实这类似的故事,早在两年前,军队派去搜查寺院时就有过。官方媒体上还大量报道过,在这个省那个省的藏族地区的寺院,一共发现多少枪支多少子弹,并配发照片。而这一切,对于了解藏人文化的人,实在不陌生。
我再一次给这位记者及其周边的人讲述了西藏寺院里为何会有枪支弹药,无外乎是将我写过的文章再重复一遍。2008年3月,我在《给藏人制造“恐怖分子”的证据》中写过:
前不久,中国官方宣布,警方在四川阿坝县格尔登寺查获了一批武器弹药,其中包括小口径步枪16支、各种火药枪14支、子弹498发、火药4公斤、管制刀具33件。凭此作为僧侣从事暴力活动的证据。最近又称警方在甘肃甘南州的一些寺院查获了一批枪支弹药。类似的所谓证据,看来会在藏地其他寺院继续被警方找到。
稍微了解西藏寺院情况的人都应该知道,那些武器会从哪里找到。西藏的每个寺院都有供奉护法神灵的殿堂,每个护法殿里都会有一些武器,就挂在殿堂中心的柱子上。一部分古老的武器如弓箭,是很早以前传下来的,具有威猛护法的象征意义;一部分是原本以狩猎为生的人和在“草场纠纷”的械斗中使用过武器的人,出于信仰和忏悔将枪支弹药送到护法神殿,为的是表示从此不再杀生、不再动用暴力的意愿,类似于发誓。
这在藏地本属常识,带领军警去寺院搜查的当地官员不会不知道,但为了抹黑藏人的抗议行动,抹黑藏传佛教的寺院,给并未使用过武器弹药的僧侣扣上“恐怖分子”的罪名,这些放在护法殿里原本作为宗教感召与和平象征的器物,竟然成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证据。
当然,我解释之后,包括记者在内,都感慨这样的误解多么可怕,由此带来的敌意会是难免。而我尚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话是,为何你我相距这么近,可心与心之间,却隔如关山?这是文化的隔膜吗?这是政治的需要吗?抑或就是,民族的原因?
许多人喜欢说,西方人不了解西藏,把西藏神秘化、神圣化,等等。言下之意,他们自己才是了解西藏的;从过去到现在,从历史到现实,都有资格说比谁都了解西藏。可是,何以一开口即旧西藏是黑暗的农奴制?达赖喇嘛(不,他们往往只说达赖)是神权在手的农奴主?或者,中央政府给了你们多少多少钱,为何不感恩?
• 传达
值得一提的是,在地震救援中,僧侣们以不同以往的勇气,理直气壮地接受媒体的采访,甚至主动去寻求媒体的采访。比如纽约时报的记者去采访救援僧侣时,他们直言不讳地披露事实,点明“我们只想救人。可他们把这次悲剧看成宣传的大好机会。”
由于这些事实发生在公众场所而非只有僧侣存在的宗教场所,通过记者(不只是外媒记者,也有少数中国记者)的报道,传达出西藏僧侣想要告诉世人的话语,真可谓做得漂亮。这就像2008年西藏事件期间,当外媒记者团获准去参观拉萨大昭寺和夏河拉卜楞寺,僧侣们抓住机会,勇敢地冲到记者跟前,大声诉说困难的处境和被压抑的冀求。
当局视僧侣们的救援行为是争夺民心,最终恼羞成怒,驱逐僧侣。而僧侣们所蒙受的不公反而激发包括媒体在内的同情,于是大白于天下,从而为更多人所知,扭转了僧侣们被污名化的形象,揭示了当局与僧侣之间的真实关系。而僧侣们从一开始的自发救援,到不得不中止救援,离开灾区,期间与民众、与官方及其军队、与媒体互动的行为,自始至终呈现出非常了不起的属于僧侣的抗争意义,在践行的过程中,西藏的宗教以及在民间的影响力成为关键性的支持。
强权在手的权力者尽管不满、难堪,但由于地震,由于民心,由于举世关注,只好暂且容忍。虽然容忍的时间短促,也已经为僧侣形象的真实呈现提供了可能,使得多少年来,当局不遗余力地妖魔化西藏僧侣所取得的成果,如覆水难收,一溃千里。
僧侣主动接近媒体的行为,说到底,是出于掌握话语权的需要,为了保护僧侣以及僧团的权益,才会努力争取通过媒体来发出声音的机会。这是有因可循的。2008年的3•14之后,中国媒体一面倒,将西藏僧侣妖魔化得不成样子,而官媒强大火力的宣传,使得本不了解西藏的中国民众盲信盲从。
传统上,僧侣是不应该自我张扬和自我表达的;事实上,僧侣也历来不善于如此行事。然而,在今天的世俗世界中,尤其是被专制者控制的世俗世界中,铺天盖地的谎言往往使得民众被蒙昧。那么,用世俗的手段参与到世俗的游戏之中,来掌握自己的名誉和命运,这是不是给生活在当下的僧侣们,提供的一种在世俗间的修行方式呢?
• 责任
然而这当中也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仅仅依靠媒体并不够。媒体原本就缺乏足够的了解,再加上媒体隐含的立场,媒体善变的兴趣,甚至媒体付出的时间,都可能不够充分。有位外媒记者对我说,他很想多停留在玉树几天,哪怕一天也行,可是他开始高原反应,几天来头痛欲裂,吃不下饭,完全是糟糕的身体状况使他不得不离开。
僧侣们需要更多的渠道和更大的空间发出他们的声音。但这不能只靠僧侣们去做。西藏的僧侣们都是用藏文写作,极少通晓其他文字,所以他们的表达往往会受其局限,而只能在内部流传,被内部知晓,这就像是自我的倾诉,小圈子的私语。
如果可以使用更多的语言,尤其是使用所在环境中的主体民族的语言,并且在公共场合,如包括网络等公众媒体进行表达、传播,就会为更多的人所知。这其实就需要掌握了其他语言并且善于使用现代媒介手段的藏人参与进来。也即是说,需要传统藏人知识分子和现代藏人知识分子的有机结合。
比如说,在这个特殊的时刻,拥有汉语表述能力的藏人知识分子,可以做什么?如果只是悲歌山水,溅泪生命,是不够的。如果只是讴歌民族,赞颂三宝,也是不够的。当僧侣们需要并且在寻找传达的方式时,可以为之助力的现代藏人知识分子却不加援手,避之三舍,那么,即便是包括物质上的救援仍然是不够的。因为用避重就轻表达的慈悲并不真诚。
现代藏人知识分子必须有意识地,与传统藏人知识分子携手共赴,这应该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 资源
在火葬成千地震遇难者的葬礼上,由于死亡以及处理死亡本来就是人生大事,超越民族、超越宗教、超越国家,因此其获得的关注是空前的。更由于当地的传统和文化,能够处理众多遇难者后事的,绝不是当局的救援队或者军队、警察,而只能是寺院和僧侣。
从记录当时的影像来看,其场景之宏大、悲壮、庄严,尤其是完全迥异于所有其他文化而只属于当地、本族的文化,使得绛红色的僧侣在这一特殊时刻成为惊世骇俗的主角,无论当局如何淡化其影响力,仍然获得了震撼人心的效果,事实上这传达的是一种抗争的精神,但不是暴力的,而是有着“西藏特色”的非暴力不合作,完全地来源于自身。
著述了《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一书的人类学家斯科特(Scott,J.C.)认为,即使那些受压迫最深的人也拥有一些可以支配的抗争资源,可能比人们通常认定的还要多;他们能够利用这些资源来抵抗压迫,这种抵抗也往往比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更为深刻、更为有效。
是的,对于我们而言,抗争的资源就是与我们自己的宗教、传统和文化相关的一切,在玉树地震中四万救援僧侣的意义,即是灾难临头时,可以与各种灾难抗衡的力量。
2010-5-9,北京
尤其是使用所在环境中的主体民族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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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姐姐慎用主体民族这个词。这个词作为法理术语,跟地位是密切相关。中国的主体民族应该是56个民族。如果承认汉人的主体地位,就相当于矮化了其他55各民族。
用多数民族这个词更好些我觉得!
尤其是使用所在环境中的主体民族的语言,
回复删除-----------主体民族具有很强的法理含义。如果只有汉族是中国的主体民族,就等于矮化了跟她平等的其他55各民族。
我觉得使用多数民族更加恰当,如果想表现该民族的统治色彩,那么可以用强势民族,望斟酌!
其实很多少数民族的人士都是这么用,很遗憾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无意中的自我矮化!
感谢楼上意见。
回复删除虽然我使用“主体民族”的概念,本来是出于呈现56个民族并不平等、其他民族实际上不得不矮化的处境,但我更应该采用的是“强势民族”这个概念。
哈哈,阿佳啦,你是麻雀拉出来的屎,又臭又硬。别人说你用词不当,你就用个更加不当的词,这不是又臭又硬,那还能是什么呢?阿佳啦,来我们台湾吧,我们台湾就喜欢你这样的臭硬分子。
回复删除有理不必欺人,
回复删除上楼因该闭嘴!
我会永远支持阿佳啦的。
主体民族没有问题,阿佳啦描述的就是现在的中国,现在的中国汉族不仅是主体民族而且是奴役其它民族的主宰者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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